xx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的《说明》,公开发布已经半个月了。对于《决定》的内容的理解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由于各自所站的立场不同,对《决定》所持观点、看法也大不相同。
《决议》发表后,我认真地逐条、逐句、逐字进行了阅读、分析、思考努力理解《决定》中的每条、每句、每字的所表达的意思和内涵。现在我对《决定》总的看法是:《决定》是我党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的纲领性文件。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必将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
一.《决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科学的、准确的定义和定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定义的社会主义;也不是改革开放前世界公认的中国的社会主义。原因在于中国特社会主义对马克思主义定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四项基本原则:1)共产党的领导,2)无产阶级专政,3)生产资料公有制,4)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进行了“修正”。除了“共产党领导”这一条没变,其他三条都有“不同程度的修正”。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特殊时段”。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的关系,是“递进”的关系。是为在我国“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的阶段。
四.《决定》明确地指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方向是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确定的科学社会主义。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开创和发展至今,已经有35年。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和发展情况分析判断,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任务是必须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完成二件大事。
1) 发展“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发展到后来,一定被它的对立面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所代替。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的入口。在现在的中国,这个“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是“国家垄断公有(国有、集体)资本”“集体资本和“国家垄断非公资本”相结合的经济基础形式。“不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所共有的东西(全民的计算和监督)”就不能向社会主义迈进。为了要完成这个任务,所以“改革”必须是全方位、深刻的改革。《决定》的全名就叫《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 在推进“城镇化”,“人的城市化”;土地集中经营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现代化的过程中,让农民作为“阶级”消亡。铲除“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这个温床。农民在中国已经存在了几千年的历史。使农民作为阶级转身成为工业或农业的产业工人---无产阶级,是一件惊天动地史无前例的伟业。
当前,在全国已经涌现出的几亿“农民工”,是农民阶级即将消亡的预兆或前奏。现在中国农民中蕴藏的力量,依然是最强大的力量。如果在农民阶级消亡问题上出现失误,那将是颠覆性的。
以上“二件事”,正如列宁所论述的,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所共同要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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