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同志们:
在全党全国人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之际,重庆市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隆重开幕了,这是重庆妇女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团结带领全市妇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落实重庆市第三次党代会的部署,在西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里,我代表全国妇联,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一贯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和妇女工作的重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重庆市各级妇联组织、广大妇女工作者,向各位代表,并通过你们向重庆市1500多万各族各界妇女姐妹致以诚挚的问候!
重庆是一座具有3020xx年悠久历史和光荣革命传统的城市,是巴渝文化的发祥地,这里英雄辈出、贤杰荟萃。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重庆人民继承和发扬伟大的“红岩精神”,艰苦奋斗、顽强拼搏,为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些年来,重庆市委、市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市人民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扎实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平稳搬迁百万移民,勇创国企改革新路,积极治理生态环境,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上夺取了富民兴渝、构建和谐重庆的新胜利。
重庆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力推进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不断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切实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制定实施促进男女平等发展的有力政策和举措,及时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和维权中的重要问题;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妇联协调、社会参与”的妇女工作格局。为促进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妇女儿童事业呈现出勃勃生机与活力。
长期以来,重庆广大妇女大力弘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争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新女性,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在重庆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半边天”作用。重庆市各级妇联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妇女,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积极投身重庆经济社会的建设实践,在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扎实开展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等方面都迈出了新步伐,在探索建立妇女工作社会协调机制、推进和谐家庭及和谐社区建设、大力培育和宣传妇女先进典型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为促进重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全国妇联系统的工作提供了可贵的经验。实践证明,重庆妇女不愧是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力量,重庆市各级妇联组织不愧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坚实桥梁和牢固纽带。
同志们、姐妹们,党的xx大为包括妇女儿童事业在内的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实现科学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重庆市各级妇联要切实发挥工作优势,进一步在广大妇女和妇联干部中兴起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的热潮,引导妇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xx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xx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依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重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功立业。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国妇联提四点希望。
第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切实用党的xx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重庆市各级妇联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党的xx大对妇女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准确把握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深入研究事关妇女儿童发展的新课题,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切实把妇联工作定位在党委、政府的工作全局上,定位在妇女儿童发展的新期待上,引领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根本指针,在推进重庆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
第二,要在党的xx大精神指引下,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重庆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重庆市第三次党代会提出了在西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直辖市、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战略目标。希望重庆广大妇女承续以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共产主义精神为核心的“红岩精神”,弘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优秀品质,在投身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火热实践中,取得事业新成就、创造美好新生活。希望重庆各级妇联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着眼于率先发展、统筹发展、创新发展,认真履行组织、引导、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重庆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三,要在党的xx大精神指引下,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共建共享和谐社会。共同建设、共同享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希望重庆广大妇女进一步树立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的信念和信心,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倡导和谐理念,做建设和谐重庆的坚定拥护者、热情宣传者、积极实践者。希望重庆各级妇联充分发挥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健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重点关注农村失地妇女、移民搬迁妇女、进城务工妇女、下岗失业妇女、农村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主动协助党和政府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要广泛开展和谐家庭等各类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激发妇女为推动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所需、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生动局面贡献力量。
第四,要在党的xx大精神指引下,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重庆各级妇联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于党建”的原则,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妇联基层组织建设要纳入基层党建的总体规划和总体安排,努力实现组织覆盖、工作覆盖的有机结合;要加强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把握新规律、开拓新思路、探索新办法,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正做到感情上贴近妇女、行动上深入妇女、工作上服务妇女,更好地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庆市各级党委、政府、党政领导必将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倾心关注和大力支持妇联工作,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社会环境。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重庆市的妇女儿童事业和妇联工作一定会创造新的辉煌!
各位代表、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妇女儿童事业的美好明天,为重庆早日崛起在祖国西部的大地上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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