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现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的甲方位于
工程项目关于 结算及付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望共同遵守:
一、经双方结算总工程款为 元,已付款 元,余款 元尚未支付。
二、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付清全部工程款。乙方自愿放弃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及其他权利,甲乙双方再无纠纷。
三、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全额付款,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向甲方主张权利。乙方为维护权益向甲方追偿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鉴定费等由甲方承担。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双方为方便接收催收函、法律文书、文件等现约定以下送达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通过邮寄方式未能实际被接收退回的,相关文书及文件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甲方邮件接收地址:
收件人: 电话:
乙方邮件接收地址:
收件人: 电话: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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