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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财务制度优秀

2020-02-09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一、权力行使的依据

  (一)文件依据:东莞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虎门镇政府印发的《虎门镇关于民办教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二)证件依据:《收费许可证》。

  二、办事条件和标准

  (一)收费项目和依据

  1、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包括学杂费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学杂费:包括学费、书本费。学费:是指学校按照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规定,每生每期3800元,书本费每期每生200元。

  代收费:包括早中餐费、接送费、校服费。学校按照教育局、物价局规定收费,早餐每生每期200元,中餐每生每期600元,晚餐每生每期600元,接送费每生每期600元,校服费每套300元。

  2、收费标准的执行依据:

  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亮证收费。

  (二)退费条件和标准

  学校对经批准休学、转学、退学的`学生在其办理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规定退费:

  1、学生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学校退还其所缴学杂费、住宿费的90%;入读时间未满一个月的退还70%;入读时间满一个月不满二个月的退还50%;入读时间满二个月不满三个月的退还30%;入读时间满三个月及以上的,所缴学杂费、住宿费不予清退。

  2、学生入读后中途死亡或因疾病中途退学的,其所缴学杂费、住宿费按实际在校时间计算清退。

  3、入读时间从正式上课(以市教育局颁布的中小学校历为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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