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全县农村灾后重建暨综合扶贫攻坚行动,政协理县委员会组织部分政协委员,会同相关部门于7月下旬至8月上旬深入10个乡镇11个重点村,走访乡镇、村组干部群众余次,就全县加快农村灾后重建,全面实施综合扶贫攻坚行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实施情况
正值全县上下全力推进灾后重建的关键时期,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及时作出“全面加快农村灾后重建,全面实施扶贫攻坚行动”的重要决策。经科学整合、合理规划,整合涉农项目,打捆使用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投入到村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农村产业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四个方面,项目涵盖全县13个乡镇81个村,确定11个村为重点项目村,按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分类实施、全面发展,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原则。于7月中旬全面启动实施农村灾后重建暨综合扶贫攻坚行动。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到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下良好基础。按照理县农村灾后重建暨综合扶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当前先行实施风貌改造、户间路、“四改两建”、消防设施、垃圾处理池等村庄建设项目,11个重点村于9月30日前完成,70个工作村于底前完成。经实地调查了解,11个重点村的村庄建设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各村都在想方设法克服重重困难有序推进,但建设进度不一,有的村行动早,措施得力,进度推进快,村庄面貌明显改观,并且在工期安排上自加压力,力争提前完成,薜城镇建山村力争于8月20日前完成,夹壁乡猛古村、杂谷脑镇关田村、上孟乡日波村力争于8月底前完成。有的村行动迟缓,到实地察看时尚无多少看点。一些非重点的工作村不等不靠,及早动员,狠抓落实,各种项目正在积极建设施工中,大多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完成。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一些制约建设进度的客观因素,需要想方设法加以解决。一是一些农房重建扫尾工程尚未结束,砖混现浇结构的房屋还未脱木,还不能粉刷墙面,影响风貌改造进度,甘堡乡尔布村97户整体搬迁异地重建,由于支木、关板等建筑材料缺乏,加之停电现象较多,大多房屋尚未封顶,不仅影响农房重建进度,也影响了村庄建设的一些项目实施;二是用于项目施工的砂石特别是用于装饰的细砂等材料紧缺且价高,运费也高;三是采摘花椒造成劳动力紧张,我县高半山大都花椒多,又是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采摘时间长,如木卡乡三寨村需40天左右,农民早出晚归,白天大多家中无人,一些项目工程施工难以开展;四是乡村道路建设封备施工,相关材料无法运进村。蒲溪乡休溪村自6月27日开建水泥路,到目前尚未完工,下孟乡沙吉村因欧苏桥建设也影响了农房重建和村庄建设进度。另外,技术工匠不足、停电现象较多等也影响建设进度。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攻坚行动提供组织保证。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农村灾后重建暨综合扶贫攻坚行动作为当前“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蔡清礼为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万成军任副组长,发改委、三办、交通、农水、畜牧兽医、国土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监督落实,工程验收等工作。各乡镇、村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落实牵头责任人,村组联系人,将任务分解到村组、到人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部门业主负责制,明确各部门是责任主体,牵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是组织落实的工作主体,村两委会是具体实施主体,村民是受益主体。落实了县级领导和部门联系重点村的责任制。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农村灾后重建暨综合扶贫攻坚行动,经常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开展指导、督察工作,协调处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力宣传,统一认识,为攻坚行动提供思想保证。大力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采取召开干部动员会、现场会、村民大会、户主会、村民座谈会,组织村组干部和农户代表到先进地参观学习和典型示范等形式,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入到加快灾后重建,全面实施综合扶贫攻坚行动中。
(三)制定方案,统一标准,为项目实施提供政策保证。将新农村建设、灾后重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扶贫开发、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合项目,整合资金,结合县情,因地制宜,制定出了全县农村灾后重建暨综合扶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范围、建设内容、建设方式、建设时间和补助标准。各乡镇、村也相应制定出实施方案,将方案细化到村、到组、到户。
(四)心系群众,服务于民,为项目实施提供后勤保证。狠抓组织协调,形成了各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和职能明确、统一协调的联系制度,各乡镇明确分解目标责任,加大部门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村、村与组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到“各炒一盘菜,共做一桌席”。各级领导干部深入一线,积极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开展项目实施的指导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推进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五)严格程序,强化监管,为项目实施提供资金保证。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机制,实行专人、专帐、专户和县级财政支付核算。规范项目的报批程序,严格项目工程的立项、设计、工程建设监管、预决算管理、竣工验收管理。明确了项目工程奖惩实施办法和考评方法。
三、基本经验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前提。县委、县政府及时作出加快农村灾后重建,全面实施综合扶贫攻坚行动的重要决策,既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群众的关怀,也是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二)大力宣传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是关键。从项目实施以来的实践看,凡是思想发动好的,工作推进就快,建设质量就高,村容民风转变就明显。反之,工作就被动,建设进展就缓慢,建设质量就差。
(三)主动作为,形成合力是保证。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驻村工作组、下派干部、各村两委会和党员干部协同作战,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高效推进建设进度。
(四)积极做好项目的规划实施是核心。通过项目建设,让农民群众尽快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彻底改变农村面貌,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更好地调动农民加快发展的积极性。
四、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个别村思想认识不到位,只强调客观制约因素而不注重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不够,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行动迟缓,进度缓慢。
(二)有的农户主体意识不强,参与积极性不高,存在“等、靠、要”思想,不愿自身投入,就政府补贴而“仅钱吃面”,所建项目显得“小气”,不仅影响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而且影响整体建设水平的提高。
(三)有的村项目建设规划不够科学,有的不按规划和建设标准要求实施。如甘堡乡尔布村规划所有农户的圈舍建在杂谷脑河边,不仅影响整村美观,还会对河流造成污染。
(四)技术指导服务和质量监管不到位,有的建设项目存在质量问题。乡村道路的路基保坎、护坡墙、涵洞、涵管、排水沟等不完善,路面基础辗压不够,应按规范要求建设施工;坡度较大的村内道路和户间路排水和冬季防滑考虑不周;有的风貌改造用料易风化退色,保持时间不长。
(五)村活动室建设进度缓慢,村活动室建设项目招投标早已结束,村上也已完成三通一平工作,但一些施工单位迟迟不进场。对此,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协调,督促中标单位早日进场,否则按招投标管理办法作自动弃标处理。
(六)风貌改造、村道、户间路等委托代建的施工单位垫资困难,建议按工程拨付款办法分期拨付。
(七)一些农户的“四改”难以达到实施方案确定的标准。大多农户已通过农房重建结合了“四改”项目,因占地面积和实际需要等原因,有的农户所建面积不能达到规定标准,如厕所大多农户不能达到不低于8平方米的标准要求,总不能另建而造成浪费,增加农户负担。应当因地、因户制宜而不作强求。
(八)乡村道路建设与农产品运销存在矛盾。夹壁乡猛古村的道路计划在近期开工建设,而该村的大白菜运销10月初才能结束,道路建设与蔬菜调运矛盾突出,如在冬季施工又影响道路质量。
(九)一些异地重建的分散户的通水、通电还未纳入统一规划,自行架线不仅不规范影响村容,而且存在安全隐患。
五、对下阶段综合扶贫攻坚行动的建议
(一)加强引导,进一步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农民群众既是综合扶贫攻坚行动的的受益主体,也是重要的实施主体,要正确处理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的关系,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创新宣传方式,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消除“等、靠、要”的思想,发扬“宁可苦干,不愿苦熬”的精神。在项目建设中,要统一规划,明确界定政府组织实施和群众自主实施的项目,全力推进政府实施项目,更好地发挥其引领和示范作用,通过项目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培植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让农民从项目建设中感受到党和政府、各级干部对群众的关心、爱护和真心实意助民谋发展的热情以及实施项目带来的实惠,更加密切干群关系,增强党的凝聚力、向心力。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干部要把项目建设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有效载体。
(二)做好四个结合,提升综合扶贫攻坚行动水平。一是把综合扶贫攻坚行动与灾后重建有机结合起来。要利用灾后重建机遇,扎实抓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解决群众关心期盼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到灾后重建项目与综合扶贫攻坚项目同步实施、同步出彩,充分展示灾区新变化、新气象。二是把综合扶贫攻坚行动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省委、省政府为改善我省发展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一项重大部署。通过村庄建设,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集中整治村容村貌,建设硬化、亮化、美化、绿化的新村庄,改变农村脏、乱、差状况,提升农村形象和品位,逐步改变农民的陈规陋习,培养他们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三是把综合扶贫攻坚行动与发展特色旅游有机结合起来。要提升村庄建设品位和布局水平,使全县村庄建设真正做到因山就势、依山傍水、错落有致、布局合理、彰显特色,为发展乡村旅游打下良好基础。要充分彰显民族和地域特色,进一步明确村庄风貌定位,既要深入挖掘民族文化内涵,有机溶入现代元素,做到“画龙点睛”,同时要尊重传统历史文化和民风民俗,不得“画蛇添足”。要通过村庄建设,倾力打造藏羌文化走廊,将浓郁的藏羌民俗风情更好地融入到村庄建设中,着力展示我县藏羌文化的独特魅力。四是把综合扶贫攻坚行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实施科技扶贫、移民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卫生扶贫、法制扶贫,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守法意识。
(三)强化指导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综合扶贫攻坚行动的成效,应当克服短期行为,发挥项目长期效益。一是要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务求实效,以规划指导建设,以规划规范管理。二是要加强项目工程施工的指导服务。严格技术标准要求,严格质量监管,制定切实可行的验收办法,保证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干一项成一项,达到能使群众长期受益的目的。三是加强制度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建立健全各种资金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确保各种项目资金安全和高效使用。四是要创新机制,探索建立项目设施管护的长效机制。坚决克服重建轻管的倾向,深化思想认识,形成全体群众重视管护、参与管护的局面,要落实管护责任,明确产权和管理方式,建立有偿使用机制,确保已建项目设施发挥预期效益。
(四)强化组织协调,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农村灾后重建暨综合扶贫攻坚行动任务重、时间紧、难度大、要求高,为此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
一是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明确目标任务,把综合扶贫攻坚行动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真心实意为民办事,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二是措施要得力。以非常之举办非常之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制定强有力的措施,落实责任,突出重点,通过典型示范,分类指导,强力推进建设进程。三是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在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对一些农户自建项目要尊重农民意愿,在不影响整体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和能力量力而行,不攀比、不浪费、不误农时。各部门、乡镇、村不能为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在强调主观努力的同时,要想方设法协调解决客观制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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