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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系统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2021-07-02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今天上午9点多钟(20xx年11月26日),汉寿县政法委、汉寿县公安局、汉寿县信访局各一人在聂家桥乡党委会议室对我突然进行“宣传教育”,陪同的有聂家桥一位政法干部(做记录),和汉寿县公安局聂家桥乡派出所一位干警,还有一位没有介绍的录音录像工作人员(估计是县政府系统的)。

  领导念了部分湖南省最近出台的有关信访方面的细则,介绍汉寿县为信访制定的“二个全面,一个重点”等(我记不清太多了),基本上是讲如何加大惩办不依法信访者(对信访事项要依法落实基本只字不提,还拒绝我提及和咨询),讲什么快速处理机制一个月就把人抓进牢房,讲这是党中央是党的第xx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是党中央是上面高层的政策和要求,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都制定了相应的文件,现在汉寿县就有领导敢拍板抓人了。

  领导说我的信访已经终结,提醒(警告或威胁)我可能弄掉工作就划不来了。我要就此解释和辩驳,领导们不许可,原因是今天只是宣传教育,不谈信访本身(但是领导又自己先讲了我的信访本身,且歪曲了事实,也许领导是故意讲给录音录像设备听的,说不定有些非法的行为和企图在里面)。我要当场向信访局领导和本次“宣传教育”组递交我的信访事实材料,他们也不接受。

  我请求把刚才领导手中的宣传资料复印给我(很厚,没有念完),我好学习,领导先是拒绝,后来又同意了,只是要改日发放给我,日期没有定(我期待着早日收到信访政法方面的较全面和完整的资料,用来学习)。

  我再三要求简要汇报部分信访事实和处理,只用5分钟到10分钟时间,并且插话开讲了,也没有让我讲下去,说时间不够。5分钟到10分钟都不许我讲,肯定不是时间紧张,领导的肉耳可以不听,我也就此没有任何办法,他们不应该是舍不得浪费5分钟到10分钟的时间而不许我说下去,可能是不想让录音录像设备听到我的信访事实本身真实情况(若真是这样就可怕了,但愿不是)。

  本次“宣传教育”约半个小时结束。

  以上情形回忆起来,让我不寒而栗,反正全是讲的狠话。我不相信今天领导明讲和暗示的部分内容,我认为那是对党的和依法治国的曲解、误解,背道而行。请某些领导认真学习党纪国法,请依法治国、依法办事、依法办案。

  感想如下:

  一,宣传教育就请宣传教育到位,还要全面。

  半个小时太短,时间紧不是理由,宣传前就应该通知并且发放完整的资料。节约资源,可以集中到一起学习。对于单个学习对象(我),就没有理由拒绝谈我的信访事项事实本身,这是本次对我宣传教育的根源是必须谈的;也没有理由不许可我讲信访事实和处理方面的话(聂家桥乡党委政府正在处理,有不进汉寿县信访的可能)。

  讲狠话,曲解党中央和各级政府信访政策是不应该的,此次宣传教育是有问题的。

  二,本次宣传教育没有告诉我和没有我的许可,全程录音录像(可能下有套),是违法的(非法办案抓我时不录音录像)。

  本次录音录像没有经过我的许可,摄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禁止汉寿县政法部门播放和请依法毁掉或者请对外完整公开。

  三,其中汉寿县政法委领导讲了一句是对我警示性谈话,没有明确和跟进。这是违法的。

  没有告诉我已经违反了什么合法的东西,范了什么法,警示性谈话从何而来?就没有警示的原因(必要),关键是起不到警示教育的作用,这属于非法警示我(没有依据,至少没有说明为什么警示我),非法剥夺了我辨明真相(辩驳)和接受警示教育的权利。倒是规模较高,还动用了录音录像(没有许可我讲事实),不会是某些领导为了抓我做准备吧(下套子抓人)!

  倘若是警示性谈话,不应该由县政法委讲,也应该讲明讲清,不应含糊。

  为什么不在依法依事实处理信访事项本身上下功夫呢?我又不是不理解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处理信访事项呢?

  倘若真是警示性谈话,请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和明确,我好依法纠正。

  四,听得出是和信访有关而来的,领导又说了些不符我的信访事实的话。

  为什么不许我今天谈信访事实本身呢?为什么终结不和我见面呢?终结后为什么县委县政府又安排我上班呢?上班不信访了,为什么就不处理落实到位呢?五险一金都没有,工资领导说不发就可以不发给我(书面不发理由和手续都不给去来),这是处理落实到位了吗?我的人事档案丢失和补办含糊其辞就是处理落实到位了吗?县委余县长主持的协调意见,变相不执行,难道还是我违法吗?今天为什么不听我的解释和拒绝收我的信访材料呢?为什么不公开开听证会来看看我有没有理?看看是欺我太甚还是我有理不饶人?

  就连购买社保也永远是正在处理和购买的路上。太忽悠人了。

  五,没有和聂家桥乡党委政府沟通,就直接来这一手,到底是要干什么?

  现在应该是在聂家桥乡党委政府本月处理的意见上防止再次被人为破坏,多方应该积极诚意和努力。这才是对汉寿县委县政府及领导的负责,对工作的认真负责,对汉寿县信访法治秩序的维护,也是对信访人的负责。

  不能再象上次协调会上非法拘留我一样,再次扰乱县委县政府的信访事项本身的处理了。要不然又要回到依法落实我1997年毕业分配到汉寿县交通局工作的政策上来,某些领导可能又会忽悠我(我只有这个理由才避免被某些领导忽悠)。

  没有和聂家桥乡沟通,基本情况都弄错。领导说我的户口所在地聂家桥乡派出所来人了。

  我的户口1997年毕业分配工作时随分配安置落到了汉寿县城关镇。要照顾父母不太方便,向汉寿县公安局和聂家桥乡派出所咨询政策后(有迁回的政策),在办理过程中,被聂家桥乡政府无故卡壳了。

  六,我不相信汉寿县县委县政府依法处理不了我信访事项本身,我不相信要到北京信访才有用,我也不愿意到北京信访。

  我甚至都不愿意到汉寿县信访。我的初步最坏想法(还没有定下来),第一步是补交信访材料到聂家桥乡党委政府(已经补交);第二步是补交信访材料到汉寿县信访局(还没有补交);第三步补交信访材料到县委县政府;第四步可能大跳跃补交信访材料。

  我坚信党的xx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国家的政策,湖南省省委省政府、常德市委市政府、汉寿县委县政府的政策肯定不是今天宣传教育明讲和暗示的违法信访就抓人,快速处理,一个月进牢房等这么简单。

  依事实,按政策,处理信访事实本身才是正道,才是符合党中央,符合湖南省,符合常德市,符合汉寿县的信访处理政策的,这不得质疑。今天领导却避而不谈。

  建议一定要全面、到位、公开、无私、没有偏见的宣传国家信访政策,宣传依法治国;对我的信访政策宣传一定要结合我的信访事项事实本身和处理本身来就客观些。某些部门领导再也不要从中扰乱了。依法处理信访事项事实本身比这种宣传教育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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