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上饶市常青医院门诊住院大楼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就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意向协议:
一、 工程名称:上饶市常青医院门诊住院大楼
二、 工程地点:上饶市信州区
三、 工程造价:土建大约2500万元,其余另计。
四、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 合同工期:一年半
六、 承包范围:土建、水电安装、智能化、装饰、消防一切附属配套工程,除(电梯安装)外,施工总承包。
七、 工程结算依据:按江西省20xx年定额及有关文件编制预决算、取费按民用建筑综合二类取费(市区)不下浮,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按实调整,人工工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按实调整,材料价格及商品砼按项目施工工期,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为准,市场信息平均价补差,特种材料按市场价。
八、 工程款支付方式:该工程甲方无预付款,工程施工每月25日前按乙方报表及完成的工程,甲方七天内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80%工程款,该工程初验合格后甲方支付90%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付到总工程款的97%,工程结算三个月内,除工程质量保修金3%外,余款一次性付清。
九、 违约责任:
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承担违约责任,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并承担一切损失。
十、 此意向协议书作整签合同依据,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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