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 工程基础开挖土方工程工作量,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土方开挖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作内容:
四、工程范围:
五、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为 天。
六、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程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其单价为 元每立方,总土方量约 ,约计 元。
七、质保金:乙方在签合同之日向甲方缴纳质量保证金 万元,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将质保金返还给乙方。施工期间乙方不得由任何借口终止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 万元。
八、工程结算: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甲、乙双方现场实测方格网及实际收方量办理结算、结算完毕一次性付至结算价的 %,剩余尾款 内付清。
九、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和验收。同时,本合同约定:
1、土方工程施工完成后的验收标高与指定标高的误差不大于100mm。
2、场内填土部分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压实系数不得小于95%。
十、安全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如发生任何人身伤害、机械等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