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x年4月1日 地点:社区居委会会议室
参加对象:;社区工作者:
活动小组长:
驻社区干部郭妤婷
主持人:陈永昌书记
会议内容:x年综治会议记录
一、陈永昌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 国家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二、片区责任人汇报本月变动
1、第一片区(1组)责任人郑金龙、陈红凤汇报:
⑴、结扎1人,是张秋美。
⑵、生育、怀孕、初婚、迁入、迁出、死亡都没变动。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本,陈红桔、张绵绵、陈燕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⑸、对近期初婚、孕产、节育对象进行入户访视。
⑴、生育2人,吴明明x年8月4日生育一男婴,第二胎、政策内;
吴丽敏x年12月7日生育一男婴,第二胎、政策内。
(2)、结扎3人,是陈黎明、吴明明、吴丽敏。
(3)、怀孕、初婚、迁入、死亡都没变动。
(4)、迁出1人,郑婉琼婚嫁至池店潘湖。
(5)、对近期初婚、孕产、节育对象进行入户访视。
3、第三片区(5-7组)责任人许文昌、陈建伟汇报:
⑴、迁出1人,陈婉红婚嫁罗裳。
⑵、生育3人,吴丽婉3月9日生育一女婴,第一胎,政策内;
张丽蓉3月1日生育一男婴,第一胎,政策内;
陈丽泳x年7月27日生育一女婴,第二胎,政策内;
(3)、结扎1人,是陈丽泳;死亡2人,陈守呆寿终,陈查意外。
(4)、初婚、迁入都没变动。
(5)、对近期初婚、孕产、节育对象进行入户访视。
4、第四片区(8-14组)责任人陈和平、陈清权汇报:
⑴、迁入1人,许秋玉安海桥头婚嫁迁入。迁出1人,陈端婚嫁迁出。
(2)、生育3人,陈锦秀3月4日生育一男婴,第一胎,政策内;
张美凤x年9月5日生育一男婴,第二胎,政策内;
许秋玉3月20日生育一女婴,第二胎,政策内。
(3)、上环2人,是张小云,柯婵娟;结扎1人,是张美凤。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本,柯婵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怀孕、死亡都没变动。
⑶、对近期初婚、孕产、节育对象进行入户访视。
5、第五片区(15-18组)责任人陈红琴、吴丽华汇报:
⑴、生育1人,何小会于3月20日生育一女婴,第二胎、政策内。
⑵、上环1人,是陈培玉;结扎1人,是陈海英。
⑶、死亡1人,一婴儿夭折。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本,陈培玉,李秀贝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⑷、怀孕、初婚、迁入、迁出都没变动。
⑸、对近期初婚、孕产、节育对象进行入户访视。
三、对出现政策外生育(怀孕)、“双查”未到位、节育措施未到位及“两证”办理未到位人员进行分析,责任到人,并通报上个月问题的落实情况;
上个月未出现政策外生育(怀孕)、节育措施未到位及“两证”办理未到位人员。
本月节育措施、独生证办理已全部到位。
请以上责任人在下个月例会通报其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存在问题:流动人口管理不到位
原因分析:流动人口流动性大,流入流出不稳定。
解决办法:加大力度,摸清流入人员的住处与去向,抓好登记和持证审验工作,确保登记率100%。
六、协会常务副会长陈红琴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1、各活动小组长应认真配合两委及片区责任人、驻社区干部做好第一轮“两查两补”动员工作。
2、做好新春慰问名单的摸底工作。
七、陈永昌布置本月工作
刚才各位已将上月的工作情况及重点问题的解决办法作了发言,下面我就将下个月的工作作安排:
1、新的一年度已经过去二个月,要抓好日常常规工作,抓紧抓好两查、四术、征收社会抚养费、办证、宣传访视等计生常规工作及业务工作。
2、深入开展计生宣传访视活动。要深入开展面对面的入户宣传访视活动,针对不同类型对象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和婚育知识,增进干部与群众的关系,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抓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办证、用工、租房”等关键环节,把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在人员返乡之际,减少流动人口的政策外怀孕和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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