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着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聚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示范区模范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上杭篇章筑牢公民科学素质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__年,通过实施“五项提升行动”和“六大重点工程”,全面推进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我县基层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民科学素质水平持续提升,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力争达到16%,全县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两翼齐飞,协同发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公民科学素质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开展五项提升行动
重点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培育理性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在“十四五”时期实施五项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进校园等活动,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育人全链条。以科学、技术、工程、数学(STEM)教育理念为指导,完善以学校教育为主体的科学教育,激发学生求知欲和想象力。加强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强化中小学启发式、探究性教学,完善初高中包括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在内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鼓励开发优秀科学教育校本教材,加强科学素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共享普及。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大力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项目,选树大学生创业典型。有序推进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
2.促进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广泛开展科学调查体验、科技节、科学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趣味科普比赛等活动。实施“馆校合作”计划,鼓励中小学利用科技(普)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宫、乡村“复兴少年宫”等开展各类科技学习研学实践活动。组织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面向青少年开展实验室开放活动。广泛开展各类校外青少年科技活动,以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青少年科学影像节、中小学生电脑制作、科学调查体验等特色活动为载体,大力普及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自救等知识,推进科技创新活动与学校基础教育有机结合。继续组织开展上杭县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科普活动,推动“院士专家报告进乡村”“科教资源进乡村”,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农村中学科技馆、科学工作室等,促进全县青少年科学素质均衡发展。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提高家长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
3.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建立科学、多元的发现和培育机制,对热爱科学、有科学潜质的中小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鼓励普通高中探索开展跨学科科学创新与技术实践探究活动,通过开展福建省中学生英才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探索科技创新后备人才贯通式培养模式,总结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成长规律,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加强科学启蒙教育,培养学龄前儿童对科学的兴趣和好奇心。
4.加强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将科学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新科技知识和技能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训课程,加大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和科技辅导员培训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建立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广泛开展科技教育专家巡讲、“送教下乡”“送培到基层”等活动。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科协牵头,县委文明办,县工信科技局、上杭生态环境局,团县委等参加。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5.开展农村科普服务。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提供科普服务,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层科普行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活动,传播科学理念,反对封建迷信,推动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边远山区基层科普基础设施及科普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的科普服务力度,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科普教育水平。
6.培育高素质农民。实施农民培育行动,到20__年,培训高素质农民20__人次以上,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0期,全面完成省、市下达农民大专学历教育生源组织任务。加大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农村致富带头人、乡土人才、家庭农场主、高素质女农民等培育力度。开展农民职称评定,举办面向农民的技能竞赛、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培养各类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7.强化科技兴农。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农村科普,联系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推广科技小院、院(校)地共建、科企合作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深化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进一步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推动实现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行政村全覆盖、一二三产业全覆盖。引导专业技术学(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发挥优秀基层农技协、农村科普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协牵头,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工信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县妇联等参加。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8.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深入开展“劳动创造幸福”主题宣传教育,引导产业工人争当“时代楷模”“八闽楷模”“最美人物”。
9.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围绕技术创新、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主题,深入开展职工科技周、“安全生产月”、创新方法培训等活动。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加强企业科协等组织建设,培育企业创新文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0.促进职业素质提升。开展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增材制造技术综合应用等职业技能竞赛。在产业工人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进一步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引导支持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评价,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11.发挥企业家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将科学素质建设纳入企业家培训体系,打造企业家新风正气上杭“名片”。引导企业家做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支持企业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提升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开展面向公众的科普活动。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牵头,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人社局、教育局、工信科技局、应急局,县科协、工商联等参加。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2.实施智慧助老行动。依托开放大学、老年大学(学校、教学点)、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科普场所等,加强老年人智能技术教育,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开展智能技术运用互助互学活动,激发老年人自主学习意愿和活力。
13.加强健康科普服务。依托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利用各类媒体资源,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合理用药、康复护理、应急救助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覆盖率。开展“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活动,推进体卫融合发展。到20__年,参加科学体育健身老年人占全县老年人总数比例达60%以上。
14.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培育发展老科协等组织,充分发挥离退休科技工作者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加强银龄科普志愿服务,发挥老专家科普报告团、金融知识老年宣讲队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的积极作用。鼓励老年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牵头,县委宣传部、网信办、老干部局,县教育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文体旅游局,县科协等参加。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5.强化贯彻新发展理念基础支撑。将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作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基础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了解科学知识、前沿科技和全球科技发展态势,以适应上杭数字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等领域发展需求。
16.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培训工作,把数字上杭、生态上杭、碳达峰碳中和、科学思维与决策等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和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安排,引进开发一批科学素质新课件、现场教学基地。办好院士专家科技讲座、科普报告等各类科普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单位和科学教育场所参观学习。
17.推动科学素质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选拔任用中,强化落实科学素质有关要求。树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注重科学素养、弘扬科学精神、讲究科学方法的典型。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党校,县工信科技局、人社局,县科协等参加。
四、实施六大重点工程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效能,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主体多元、形式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全域、全时科学文化素质建设体系,在“十四五”时期实施六大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科技计划(工程、专项、基金等)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加强科普工作。推动在科技人员职称评聘、科技创新基地考核中纳入科普工作指标。发挥院士专家工作站、学会服务站等平台作用,促进科技资源科普化。制定实施加强学会科普工作的意见,推动学会依法设立科普奖项。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探索“产业+科普”模式。
2.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鼓励学会、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加大科普资源开发开放力度,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拓展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拓展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推动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基地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3.强化科技工作者科普责任感。开展我县知名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利用全县科普场馆建设龙岩籍院士、科学家博物馆及科学家精神教育实践基地,展示科技界优秀典型、生动实践和重大成就,激发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立自强,建功立业,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弘扬科学精神进校园、院士专家集中宣讲、“最美科技工作者”集中学习宣传等活动。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增强科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做科学传播者。
责任单位:县科协、县工信科技局牵头,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教育局、人社局、上杭生态环境局等参加。
(二)科普数字化赋能工程
4.搭建数字科普平台。推进科普工作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合,推动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服务等创新升级。依托科普中国、数字福建、e龙岩和杭好办建设,推动实施“互联网+科普”,打造优质科普资源汇聚。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未来社区等深度融合,发挥科普中国e站阵地作用,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边远乡村倾斜。
5.繁荣科普创作。面向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利用数字化手段,发挥好科普创作行业协会等组织作用,促进科学家与科普、教育、出版等工作者合作,创作一批原创科普图书、短视频、微电影、动漫等科普精品,遴选一批优秀科普作品。组织开展青少年科幻创作交流活动和科学启蒙活动。
6.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依托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技术,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制作科普类公益广告,实现多渠道全媒体科学传播。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围绕重大科学事件、突发事件等及时发声和辟谣。促进科学与文化艺术、媒体融合,创新科普表达和传播方式,增强科普传播力和实效性。推动媒体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沟通合作,增强科学传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科协牵头,县委文明办、网信办,县工信科技局、文体旅游局、数字办、团县委、融媒体中心等参加。
(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7.加强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的机制,引导和扶持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兴办、建设、资助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上杭县科技馆装修布展,推动县科普馆设备更新升级,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前沿科技体验基地、公共安全健康教育基地和科学教育资源汇集平台。加强数字科技馆建设,推动优质展览展品的数字化转化和配套网络资源建设,实现科普资源线上线下双向互动、多渠道传播。对接流动科技馆“区域换展”,建设完善各类专题科普馆、科普大篷车、科普展览资源等全县资源共享机制,形成全县科普大联盟。
8.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依托农村文化礼堂(文化家园)、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青少年宫、乡村“复兴少年宫”、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类培训基地和文化场所等,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备科技教育、培训、展示等多功能、有特色的科普活动场所和设施。将科普设施与未来社区建设同规划同部署。统筹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科普长廊等建设,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的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
9.发挥各类科普基地作用。开展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到20__年,累计建设10家以上优秀科普教育基地。探索科普教育基地联盟化发展模式。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等基地,引导和促进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车站、电影院、公共交通等设施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利用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打造科普基地。精选科普资源,打造科普旅游线路。鼓励科普基地利用多媒体、互动设施、文创产品等将科学知识可视化、趣味化。
责任单位:县科协牵头,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发改局、教育局、工信科技局、财政局、文体旅游局、数字办等参加。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10.协同推进应急科普。建立应急科普响应机制,坚持平急结合、协同联动,组建专家委员会,搭建公众和科学家沟通的桥梁,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资源,推进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11.加强基层科普服务。构建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图书馆、老年大学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加强科技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到20__年,注册科技志愿者达到1500名。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活动。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合力推进科学素质建设。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基层科普组织。深入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科普活动。
12.强化科普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科研机构、企业设立科普岗位,推动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激励科技人员积极开展科普。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以专家信息和科普行为为基础,推动科普专家库建设。
责任单位:县科协牵头,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县工信科技局、人社局、上杭生态环境局、应急局等参加。
(五)科学素质交流合作工程
13.拓展科技人文交流。围绕提升我县公民科学素质,促进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各类科普主体现有交流机制的作用,聚焦生态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灾害风险、气候变化等人类可持续发展共同挑战,加强科技人文交流,拓展合作领域,扩大合作范围,提升合作层次。
14.搭建合作平台。设置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的双边、多边合作项目,促进科普产品交流交易,推动建立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积极开展青少年、妇女和教育、媒体、文化等领域科普项目合作。
责任单位:县科协牵头,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工信科技局、教育局、文体旅游局,团县委、县妇联等参加。
(六)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15.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在线心理问题解答及远程视频会诊等,探索心理健康服务的“互联网+”模式。推广心理帮助计划,为企事业单位员工、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心理服务。有针对性地面向教师和家长开展心理健康培训,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针对中老年人、失独家庭、空巢老人等特殊人群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科普,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建立心理辅导站,开展心理体检、心理保健和上门心理辅导等服务。
16.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和危机干预。发展壮大心理健康科普人才队伍,开发心理健康科普课程,大力宣传普及应对危机的心理健康科学知识。针对台风、泥石流、洪灾等重大自然灾害及重大交通事故、火灾、疫情等突发危机事件,及时组织专家参与心理危机干预,降低受灾群体心理影响。
责任单位:县科协、县卫健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党校,县教育局、人社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参加。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和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制,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和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总体框架。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相关工作规划和计划,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科协负责日常协调联络,会同有关单位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乡镇要全面推进本乡镇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把《科学素质纲要》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乡镇“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加强乡镇科协能力建设,为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提供保障。
(二)健全长效机制
县公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共建机制,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科研与科普相结合机制,将科普工作作为科技创新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宣传普及,鼓励支持广大科技专家和工作者开展科普活动。建立完善监测评估机制,组织开展《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情况督促检查,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完善公民科学素质调查体系,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科普统计工作,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建立完善社会动员和激励机制,深入开展科普示范县、科技进步示范县、科普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进一步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及时给予表扬奖励。
(三)加强条件保障
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保障,在政策文件中充分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任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科普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多渠道经费投入机制,县、乡(镇)政府要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建立稳定增长的科普财政投入机制,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到20__年,财政人均科普专项经费达到2.5元。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经费,加强科普经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
(四)强化落实评估
20__年,推动和指导各乡镇完成本地“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并做好“十四五”《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动员和宣传工作。20__—20__年,持续推进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和重点工程建设。针对薄弱环节,继续完善工作机制,解决突出问题,完成各项目标任务。20__年,对“十四五”期间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以来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全面评估。
责任单位: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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