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作为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为了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贯彻安全第一方针,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本企业领导在管理生产的同时,负责管理安全工作。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安全促进生产,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服从安全。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学习专业知识,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工作精神,布置活动内容,对发生事故进行分析、调查、总结、定性、处理、上报。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加大安全专项资金账户建立力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序发挥。
(二)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第223号224号令)文件精神,维修企业须对非法改装车辆的行为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及制度。加强对员工杜绝承修非法改装车辆的培训教育,严禁擅自改变承修车辆的外形、轮廓尺寸,擅自增加钢板弹簧片数、厚度。擅自变换与原车型轮胎型号不符的轮胎,严禁承修无牌、无证或报废的车辆。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承诺书》中的承诺事项,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监督检查各工种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组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机构,加强对火灾、洪水、地震等突发事件及各种自然灾害的处置能力。发生事故隐患应立即排除或及时上报。监督、检查、正确使用各种设备的安全装置和劳保用具。彻底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以上承诺如违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运管部门的处罚!
承诺人: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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