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应坚持因材施教、教学结合、学用结合、讲求实效和时代性的原则。通过培训,使新教师尽快适应角色转变,尽快缩短工作适应期,争取新教师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培养目标
1、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师角色,迈出教师成长的第一步。
2、帮助新教师理解和掌握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新大纲颁布)。
3、帮助新教师掌握幼儿园组织一日活动的方法、技巧和技术。
4、帮助新教师掌握各领域教育教学活动的技能和方法。
三、培训内容、时间和方法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新大纲理念解读、各领域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组织策略、教育教学常规、基本教学技能等。
培训时间为一年,共计120学时,原则上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通识教育培训,集中学习3次,共计16学时。
第二阶段由教研员授课、检查、讲课、指导,共计30学时。
第三阶段在职培训,在幼儿园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学习和实践,共54学时。
第四阶段考核以讲座、研讨和作业的形式进行,共20学时。
四、培训时间:
x年10月~ x年6月。
五、培训和评估
新教师的培训和考核由学员所在单位和区教师进修学校共同承担。具体要求如下:
1、新教师在一年任期内,必须按照培训计划完成120学时的培训任务。
2、新教师必须完成一份命题论文、一份教案、一份教育教学论文、一年培训总结。
3、每个学员的'培训考勤都是在管理平台上完成的。
4、根据第三阶段岗位培训和第四阶段考核的具体要求,由每个学员所属的单位制定培训计划,并报进修学校备案,使培训学时得到认可,共计54学时。
5、进修学校将向完成上述四项考试并通过的学员颁发新教师岗位培训证书。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将以此证书作为新教师转正的依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