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足球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举办中伊足球比赛的请示》(沪足管〔20xx〕1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举办此项赛事。请按要求精心筹办,确保此项赛事顺利、圆满地举行。
特此批复。
上 海 市 体 育 局
二○xx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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