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正在经历人口老龄化、人口老龄化、老年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的变化。在这一转型过程中,老年人和空巢家庭比例的快速增长将直接影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以及农村老龄化问题的全面解决。为了了解农村老年家庭空巢的发展状况及其对农村家庭养老的影响,20xx年xx月,国家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了农村空巢和空巢样家庭老年人状况调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调查使用了国家统计局批准、中国老龄研究中心在和实施的两次中国老年人口调查的数据,结合了北京、河北、江苏、浙江、黑龙江、江西、河南、安徽、重庆、甘肃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典型调查。调查对象是农村空巢和空巢家庭的老人,即没有孩子(包括媳妇、女婿),或者有孩子但不一样的老人。
空巢老人家庭有两种类型:
1、独居;
2、夫妻户。
空巢老人家庭包括三类:
1、代际家庭(老年人与未成年的孙子或孙子生活在一起,这被称为留守家庭);
2、两代老年户(老年人随父母生活);
3、与同户其他人(老年人与其兄弟姐妹或照顾者等共同生活。)
农村空巢和空巢样家庭3288万户,占农村老年家庭总数的48.9%,比44.9%高出4个百分点。空巢和空巢样家庭老年人4742万人,占全国1.08亿农村老年人口总数的43.9%。其中空巢家庭老人占38.3%,空巢家庭老人占5.6%。除了代际家庭从xx年的4.4%下降到xx年的3.7%外,其他家庭的比例都有所上升。独居家庭数量从13.3%增加到14.7%,夫妻数量从26.7%增加到27.7%,与他人同住家庭数量从0.5%增加到2.1%,两代老人家庭数量从0.4%增加到0.7%。
空巢和空巢样家庭的分布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东部和中部省份空巢比例相对较高。比如山东、河北、江苏的老年空巢、空巢式家庭比例超过60%,北京、河南、浙江、安徽、辽宁也超过50%。陕西、广西、云南等西部一些省份不到30%。省内分布差异也很明显。在严重的地方,90%的青壮年都在村里外出,几乎都是呆在家里。
随着老年人的老龄化,空巢和空巢样家庭的比例下降。在农村地区,60-69岁的年轻人有50.2%生活在空巢和空巢式家庭中,80岁以上的老年人减少到40.5%。空巢和类似空巢家庭的老年人有64.9%与配偶同住,28.8%丧偶。
老年人空巢和空巢样家庭有明显的区别。大约五分之二的老年人自愿与他们的孩子分开居住。夫妻是这类家庭中最常见的家庭,主要是年轻人和老年人,他们的身体和生活条件都比较好。48.3%的老年人被迫与子女分开居住。其中30.7%的老人想和孩子住在一起,但是因为孩子不孝,婆媳关系紧张,或者孩子外出发展,不得不一个人呆在空巢里。17.6%的老年人愿意去养老院,但是因为经济条件不允许,又不是入住对象,或者当地没有养老机构,所以不能去。
二、主要问题
空巢老人和空巢家庭老人的生活问题不仅是农村老人面临的普遍问题,也是他们的孩子缺勤带来的特殊问题。
(1)养老保障不稳定。
农村空巢和空巢样家庭从事生产劳动的比例比非空巢家庭高近5个百分点,占47.4%,子女接受资助的比例比非空巢家庭低6.6个百分点,占59.5%。空巢和空巢家庭老年人年人均收入为2373元,约是非空巢家庭老年人的4/5。受自立能力、子女自身经济状况、赡养老人意识淡薄等因素影响,空巢和空巢式家庭中39.6%的老人感到经济困难,49%认为缺乏经济保障,只有13.6%接受政府和集体救助。
(2)缺乏基本医疗保障。
27.2%的空巢老人和空巢家庭老人健康状况不佳,65.5%患有慢性病。57.8%的人没有享受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险。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大多反映合作医疗报销门槛高、报销率低、报销手续过于复杂、门诊药费过高但无法报销、住院需要垫付大额押金。由于上述原因,70%的空巢和空巢式家庭的老人生病后不就医。拖动疾病很常见。
(3)护理服务供需矛盾突出。
20%,约948万生活在空巢或空巢式家庭的老年人部分或完全不能自理。7.5%的老人需要照顾,11.3%的老人得不到照顾,比非空巢家庭老人高出8.4个百分点。空巢和空巢式家庭老人的照顾主要依靠配偶,占52.3%,国家、集体和养老机构居家服务仅占2.9%。相比之下,非空巢家庭老人的照顾主要依靠子女,占64.1%。
(4)独居老人面临生命风险高的问题。
独居老人(包括散居五保老年人大约有1004万。其中,52.4%感到经济困难,18.4%需要照顾但无人照顾,53.6%经常感到孤独,21.0%感到不开心,7.5%有自杀念头,均显著高于其他老年人。统计分析显示,农村60%的独居老人面临着经济困难、健康不佳、需要照顾和孤独中的至少一种,近19%的独居老人面临着两种以上的生活风险。
(5)隔代户和两代户老人生活压力大的`问题。
孩子们出去工作,把祖父母留在家里。留下来老年人占农村老年人口总数的3.7%,接近400万。他们不得不从事农业生产并照顾他们的孙子。他们承受着巨大的身心压力,健康状况最差。54.7%的老年人认为自己的健康状况比前一年更差,69.3%的人患有慢性病,41.7%的人在调查前两周处于患病状态。这些指标明显高于其他空巢和空巢样家庭。两代老人既要养活自己,也要赡养年迈的父母。他们参与农业劳动的比例高达80%,只有44.3%的人从子女那里获得经济支持。医药费最大。年人均住院费用达到1827元,远高于其他空巢和空巢样家庭的1068元。
三、农村老年家庭空巢现象及问题原因
(1)农村老年家庭空巢化是人口、经济、社会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种情况还会继续。
农村老年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的原因之一是五六十年代的人口高峰,70年代以来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纷纷步入老年,老龄化加速。二是农村人口平均寿命延长,老年人数量增加,老年家庭空巢期延长,两代老人家庭数量也增加。第三,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大量农村劳动适龄人口向城镇迁移,留守老人增多。第四,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人们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改变,愿意两代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数量增加。上述因素的持续存在,必将推动农村老年家庭空巢化的进一步发展,空巢化、类空巢化将成为我国农村老年家庭的重要生存形式。
(2)儿童缺勤削弱了家庭养老的作用。
老人自立、夫妻互助、子女赡养是传统家庭养老的三大支柱,因为子女在家庭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缺勤,失去了支撑家庭养老的稳定结构,影响了部分老年人的生活,突出表现为缺乏照顾者和精神慰藉,同时增加了老年人的劳动负担和自我赡养负担。独居的老人失去了配偶的支持,那些和他们的孙子生活在一起的人也失去了支持。留下来老人增加了世代抚养的负担,两代老人的家庭是养老保险。难度相对多一些。
(3)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发展滞后,导致部分老年人养老和护理服务真空。
家庭养老功能不足,老年人对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的需求增加。由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窄、水平低,社会福利服务基础设施匮乏,社会养老服务不发达,老年人的养老尤其是服务需求得不到保障。调查显示,32.8%的空巢和空巢式家庭老人需要居家家务服务,而本地只有7.0%有这种服务,35.4%需要居家养老,只有6.3%能提供居家养老,17.6%需要入住养老机构,与老人的需求相差甚远。
(4)农村老年家庭空巢现象及其问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措施不力。
主要表现为:
第一,政策缺勤。地方居家养老政策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针对城市,很少有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政策。
第二,观念落后。在一些地方,工作理念仍然存在。家庭养老金事实上,对于农村老人空巢对问题关注不够。
第三,缺乏有效的措施。农村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落后,社会组织不发达,农村养老服务问题很难解决。基于上述原因,空巢老人家庭增加带来的照顾服务问题,在很多地方都没有提上日程。
(5)对老年人的尊重感和赡养概念已经消失。
农村地区关注老萧晴现象相当普遍,少数子女视老人为累赘,部分子女多的家庭推卸赡养义务。婆媳关系紧张。媳妇是主人,养孩子不能防老。外出打工的孩子忽视家中中老年人的生活安排,缺乏与老人的接触。和娶一个女儿,不要抚养母亲。传统习俗等等。这些因素导致了一些老人的赡养失败。
四、对策和建议
农村老年家庭的空巢伴随着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和高龄化。在城市化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影响下,依靠老年人劳动自救、子女抚养和土地保障的传统养老模式进一步受到挑战,需要从整个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的建设中进行综合考虑和应对。在继续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社会养老保障和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是保证包括农村空巢家庭在内的广大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和服务需求,解决新时期农村老龄化问题的必由之路。
(一)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提供制度保障。
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保障范围,考虑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采取措施给予优待和照顾。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可以降低贫困老年人的门槛,提高补贴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以考虑免除70岁以上老年人的参合费用,对参加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在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和报销比例上给予优惠,适当扩大老年人常见慢性病门诊报销种类。医疗卫生机构应为贫困重疾老人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建立农村老年人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对不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8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可以发放生活补贴,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
(二)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三无在老年人等传统服务对象的基础上,将服务对象扩展到年老、患病、残疾、独居、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该院已委托老年人一号在农村社区建设综合养老服务设施,依托该设施为老年人现场提供生活护理、文化体育娱乐、法律服务和宣传教育服务,逐步形成生活维护、定点和上门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村集体要积极出资设立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积极倡导邻里互助、志愿者互助、老人互助。以单户家庭、代际家庭和两代老人家庭为重点,特别是年老、贫困、患病和无法自理的老人,应建立联系和援助制度,制定有效的应急措施,照顾好他们的生活。
(三)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
进一步推动签订农村家庭赡养协议,巩固家庭赡养,督促流动儿童妥善安排留守老人生活生产。加强敬老的法制教育和道德宣传,将敬老孝纳入文明家庭和文明村镇评选表彰内容,改变不良习俗,构建和谐家庭关系。加强对老年人的宣传教育,帮助老年人加强生命安全自我保护,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对农村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农村老龄化问题纳入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研究解决。要制定促进农村养老服务的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将相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将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和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纳入部门工作安排,切实承担起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基本社会保障、福利服务、医疗卫生、安全保障、权益保障和积极文化生活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县乡两级老龄工作机构,保证必要的人员和经费,发挥好综合协调、检查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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