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乡直各部门、驻乡各单位:
为有序开展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岳池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岳池县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绩效考评办法》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东板乡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一、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措施。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20xx年道路交通管理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及考评办法。
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非法客运查处。
1、组织辖区公安派出所交管中队、“道安办”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600起,其中,行政拘留3人。
2、制定打击非法客运工作方案,组织辖区公安派出所、“打非办”查获非法客运行为,移交县运管所处理。全年查获从事非法客运的面包车(或小车)2起(注:2辆摩托车折抵1辆面包车),并妥善处理因“打非”工作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三、“重管”工作。
1、对多次严重交通违法的车辆及驾驶人落实每半月约谈1次。
2、每周向辖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逐车逐人通报交通违法、事故、年检、保险、记分、GPS监控等情况,由派出所负责。
3、跟踪督促1周内落实违法驾驶人的教育、处罚措施。
4、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客运市场秩序、学校周边通行秩序集中整治。
5、每学期开学前组织相关单位对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
6、禁止客运车辆在不适宜夜间山区三级以下公路通行,设警示标志。
四、基础工作。
1、2月底前将上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资料按规定归档。
2、办公室规范:“道安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办”有办公室、专职人员。配备必要的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摩托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开栏》、《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农村道路交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农村道路交通信息采集上报制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制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广播站工作制度》上墙公开。
3、台账建立:按要求建立《村(社区)交通管理服务站信息登记簿》、村(社区)义务交通协管员信息登记簿》、交通广播站安全宣传登记簿》、机动车驾驶人安全联系登记簿》、道路基础信息登记簿》、驾驶员信息登记簿》、交通违法劝导登记簿》、《安全目标责任书》、《义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辅导员信息登记簿》、安全风险抵压金收取台账》、安全教育学习记录本》、安全例会记录簿》、道路交通矛盾纠纷化解登记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登记簿》、道路巡查登记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薄》、非法客运摸排登记簿》、非法客运查处登记簿》等台帐,要求记录详实。
4、工作开展
(1)按相关要求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内容录入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2)按照客运车、货运车、校车、二轮摩托车、其他车等车辆使用性质分类,逐车逐人建立5个基础工作台账,基本情况详实。
(3)督促辖区车辆年检年审,年检年审率不低于80%。
(4)对辖区驾驶员摸排登记,基本情况详实。
(5)与所属单位少签订1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6)与车主、驾驶人签订1份安全目标责任书。
(7)3月底前与涉嫌非法客运者全面签订《不从事道路非法客运承诺书》。
(8)每月摸排辖区非法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并对已摸排出的涉嫌非法客运者进行劝诫谈话1次。
(9)落实干部包车主、驾驶员、路段管理责任(见附件1)。
(10)在每个学校确定至少1名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辅导员,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辅导员每月对学生进行2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11)每月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12)每月组织对村(社区)义务交通协管员、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辅导员召开1次培训会。
(13)每月召开1次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等不安定因素分析研究会。
五、宣传教育
1、3月前,在辖区张贴《岳池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客运的通告》100份以上。
2、组织开展《岳池县群众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宣传。
3、每月在场镇开展集中宣传1次。
4、每月到辖区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1次。
5、新增永久性标语6幅。
6、每月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黑板或板报1期。
7、全年在县级以上电(视)台、报纸、网络媒体宣传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2次以上。
8、每月召开辖区7座或7座以上车主及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会1次,由派出所、道安办负责落实。
9、每季度开展道路交通“五进”宣传活动1次,由派出所负责完成。
10、各行政村开通文明交通广播站,每周交通广播站播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节目2次。
六、村(社区)交通管理服务站工作。
1、制定村(社区)交通管理服务站考核标准,实行每月考核。
2、交通管理服务站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
3、督促交通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按交通管理服务站职责履职。
七、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完成2条村级公路安保设施建设。
2、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三包”责任制的要求,由联系片领导牵头,组织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干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辖区道路无明显隐患,对隐患一时不能整治要设立警示标志,落实专人监控。每月上报隐患排查及整治情况。
八、设点巡查。
按照安排计划(见附件2),在逢场天、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由乡领导带队,组织道安办、派出所上路巡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设点检查交通安全,管控交通安全秩序,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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