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20xx年财务进行了审计,现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仅供领导参考。
一、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会计根据“现金月报表”编制记账凭证,且未平行登记,不符合会计核算的原则。“现金月报表”是出纳与会计关于现金收支于月底的移交表,不是企业经营活动的资金反映,无需据此编制记账凭证。
2、记账凭证填列不完整。摘要栏无内容,附件张数未填,制单不完整。
3、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科目混用,如;预付工程款记做应收账款,应做预付账款处理。应收账款、预收账款是随销售行为发生的活动,预付账款、应付账款是随购货行为发生的活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是与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往来款项。
4、本公司与潜山广厦仁和商贸有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不应把仁和公司的账户当做本公司的账户使用,两公司的资金往来,应做往来款处理。
5、李德等领取的汽车按揭款做“应收账款”处理不妥,根据协议,按揭款由公司支付,不能再收回,应做费用处理。
6、往来款项清结不及时。
7、会计科目设置不完整,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很重要的一个科目“开发间接费用”都未设置。
8、一些与金融税收政策抵触的事项不应在账上处理,如:个人借款、假按揭等。
一、意见与建议
1、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保持会计队伍的相对稳定。会计人员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税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做好税收筹划,合理避税。
2、会计科目要设置完善。增设“开发间接费用”科目,要按开发项目设置开发成本、收入、税金明细账。
3、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结。年终决算前要做好往来款的对账工作,项目完工后,预付工程款要及时开票,转入开发成本。
4、针对目前县地方税务局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办法,要加强对开发成本的核算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土地增值税的筹划,与项目有关的支出,一定通过开发间接费用核算,然后转让开发成本。
5、关于李德等领取的汽车按揭款,建议由公司直接支付按揭款,根据公司的决定,做费用列支,不做往来款。若做应收款,这是一笔虚列的债权,对于公司是潜亏。
6、关于个人借款,在账上反映,既不能保护债权人的隐私,公司又要代扣利息所得税。建议个人借款在帐外反映,通过杨总个人与公司发生往来。但账外账一定要真实反映,并加强监督。
7、假按揭违背了金融政策,建议健全有关手续,规避银监会的检查,最好在帐外处理。
8、关于实收资本的处理,建议将个人借款转到杨总名下,记入“其他应付款”,将虚列的实收资本对冲。
9、坚持“费用最大化,收入最小化”的原则,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尽量多列支出,如:随着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高,可以提高工资标准或虚列人员,增加工资支出。可以不开票的收入,尽量不在账上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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