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按合同规定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至今性能不佳。甲方要求终止原租赁合同。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终止租赁合同及归还厂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租赁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协商解除。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提前将工厂归还甲方。如乙方未能按时归还,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合同约定月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工厂并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应在________前将自己铺设的设备和管道搬出,将租赁厂房归还给甲方,租赁厂房附属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应承担实际退款日期前的所有费用,包括租金、水电费和其他费用。
4.合同终止后,乙方将厂房交还甲方时,原有的水、电、消防设备应保持正常状态,乙方不得损坏厂房内的设施和原有装修。如有损坏,按价格赔偿。
5.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将向乙方发放离职奖金,并返还乙方支付的工厂押金,详见附件。
五、退款时间为合同终止后两天,退款方式为现金支票。
不及物动词乙方迁出工厂后,遗留物品视为废弃,甲方有权处理。
七.双方对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或履行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和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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