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作为我国传统节日,扫墓、祭祀祖先已成为习俗。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民间扫墓祭祀活动增多,加之季节风干物燥,成为火灾事故高发期,也是防火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防火工作,确保广大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防患于未然,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希望全镇人民携起手来,积极踊跃地加入到防火工作中来。在此,我们向全镇人民提出以下倡议:
1、从我做起,注意防火。请全镇人民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要做到“十不准”,“五不烧”:
“十不准”是指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不准在野外烧蜂、烧火驱兽;不准夜间点火把照明行路;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不准在林区吸烟;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不准见火不报、不救;不准破坏防火宣传牌。
“五不烧”是未经批准不烧;未开好防火线不烧;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无人看守不烧。防止明火引发烧山毁林事故。
2、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清明节是我国最干旱时段和火灾高发期,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等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希望全县人民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放鞭炮等陋习,倡导用环保、植树、鲜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加强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全镇人民参与到宣传队伍中来,广泛宣传,树立防火工作,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谁放火,谁犯法。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防火工作的氛围。
4、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9。
众志成城,共筑和谐。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关注防火,严防火灾,为建设鸡川镇天蓝地绿,景美民富的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鸡川镇人民政府
20__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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