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下简称乙方)代销(以下简称甲方)产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订立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代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合计(小写):_________
合计(大写):_________
二.货物的验收
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时清点数量验收,并在甲方送货单上签收。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销产品的货款结算为月结算方式。次月3号结算上月15号前送货签收的代销产品的货款。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付或拖延付款。
四.产品的质量及保修
甲方应保证产品的质量。质量标准以产品出厂质量标准为准。保修以产品出厂包装箱内保修单期限为准。
五.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
2.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及修改或变更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送货(乙方自提的除外),应当按日承担合同总价款1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结算支付货款,应当按日承担合同总价款1______%的违约金。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其生效。甲方两日内送货或乙方自行提货。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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