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法强字第——号
请求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被请求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被请求人——不服——海事法院——年——月——日作出的(——)——海法证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对——(写明裁定的具体内容)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异议。被请求人——提出——(写明异议的理由和请求)。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异议成立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撤销本院——年——月——日作出的(——)——海法证字第——号民事裁定和海事强制令(如已执行的,加上“将已执行的海事强制令——”<写明具体处理措施>)。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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