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我第十四周早读迟到了三次深感歉疚和遗憾。歉疚的是我又让我们班荣誉受损,遗憾的是我又要再次为类似的事情遗憾。我知道一个人在错误面前,任何解释的理由都是令听者生恶的借口。所以我并不想对我早读迟到的事做什么解释,在这份检讨书里,我初衷纯粹是为了忏悔。但是一份诚挚的忏悔不应该是洋洋洒洒的一大篇所谓感人肺腑的词句荟萃,让人读后深受我得拳拳歉意所动,从而达到被谅解或同情的目的。
在再次地反省和自我拷问中,我领悟了不少,感触良多。在我看来,忏悔和被谅解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你在检讨错误后觉悟了什么,又做了什么。第欧根尼·拉尔修(Diogenes Laertius)在大白天打着灯笼上街,人们不解便问他为何大白天也要点灯,他答:"喔,我正在找人啊。"我颇有同感。
经过前段日子的反省,我悟到的第一点是,早读迟到影响了班的考勤出勤率,而早读作为学院考察一个班综合测评的重点,早读出勤率低了,班的综合测评分数也就低了,这样班想争取什么荣誉奖项如"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之类的,就会受到影响。所以我迟到犯下的错误导致的最终结果就是,我们班的荣誉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对于这样的结果,我深感愧疚,我对不起我们班,我不应该因为我个人的错误而让班集体的荣誉遭受那么大的损害,我在此再次表示我的歉疚和遗憾。我要对我的行为负责,对我的错误负责。
我衷心地希望我可以做出一些弥补,但怎么样去弥补,我还没有确切的方案。努力学习,按照自己的计划争取过英语四六级?还是坚持每天不懈地去早读,去完成考勤,像身边大部分的同学那样,勤奋得打瞌睡或吃早餐的时候还不忘读英语?为了集体荣誉,似乎毫无疑问,我应该选择后者,这样起码看起来对集体和个人来说都是有好处的,可以说是一个双赢的方案。可是问题是我是一个猫头鹰式的人,晚上精神饱满,学习事半功倍,到了早上就提不起精神,即便前晚酣睡十个钟头。
选择了后者,那么将意味着我必须采取一个让自己学习效率变得事倍功半的方法来学习英语,怎么解决呢?也许我可以改变我的生物钟吧,但冰冻三尺,岂止一日之寒,长久形成的生物钟岂是轻易就能改变的,倒不如将用于这种内部消耗的精力用来学习呢;也许我应该迁就一下,顺便充实一下自己,学学打瞌睡也能读英语的本领,毕竟集体荣誉高于个人荣誉,何况只是每天牺牲几个单词而已。结论:我不得不选择后者。 -
可是我不禁要问,早读是我学习的目的吗?不是,很可惜,早读只是手段,只是一个让我们学习好英语的手段,当然,这个手段牵涉到我们集体荣誉的问题。但我还要问,我们是多一些人采取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过英语四六级重要呢,还是把持好这个手段的执行度重要?所谓条条大道通罗马,为什么要用统一的方式去学习呢,大学不是应该是一个自由做学问的地方吗?勤学没错,但套了太多的框框又如何去创新?且别说以过四六级为学习一门语言的目的是否正确。
忘了是谁说的,好像是汪国真吧,执着是对目标的坚持,而固执则是对手段的盲目崇拜。如果我没有算错的话,每次早读我还需要腾出十多分钟的时间用来赶路。孰是孰非,不得而知。但规则是必须守的,人人如此,我又怎能例外? -
我的第二个觉悟是,人不能太拘泥实际,要懂得变通,懂得在规则允许下谋求最大的方便。比如说我这次脚踝在打篮球时受伤,当时我就觉得我的脚踝废了,这次绝对是我近两年中伤得最严重的一次。那天在申请请假的时候我就应该做最坏的打算,多请几天假,而不是因为自己无法确定伤情而实事求是的只请了一天。退一步说,如果一个脚伤修养一天就能走路了,那么也就说明那个伤根本就没有伤到需要请假的程度。 -
以上就是我对这次犯错反省所得的两点觉悟和全部虔诚的忏悔,我不求自己能得到谅解,我在此再次对我的迟到表示真切的歉意!我以后会改正,仿李敖的话说:意志坚强的人只需一句话,说不再迟到,就不再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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