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在银城路北侧,银山路西侧,新建职工家属楼二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房屋买卖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按照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经协商同意,就乙方购买甲方职工家属楼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购买甲方 家属楼 号楼单元 室。 房屋面积 平方米,价格 元/平方米,房款合计元;
车库 号,面积 平方米,价格 元/平方米,车库金额 元; 储藏室号 平方米,价格 元/平方米,金额 元。 共计 金额元。大写拾 万 仟佰拾元角 分。
房屋实际结算面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GB/T50353—20__号文计算(房屋实际结算面积以房管局实测的确权面积为准,多退少补)。
二、有关房管局收取的物业管理基金、契税、测绘、评估、抵押登记等费用,在办理房产证时由乙方按照有关部门规定交纳,由甲方统一代收代交。
三、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及期限为:
1.一次性付款:
2.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在交付首付款10个工作日内交清房款的首付款。并交齐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的有关资料。
四、房产交付:甲方应在 年月 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由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交付。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期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甲方扣罚乙方定金的30%作为违约金,并有将该房产转让他人的权利。
3.乙方未能按约定向甲方交齐房款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按照同期银行住房贷款利率收取利息,并按照总房款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六、保修责任:甲方自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在规定的保修期内房屋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应履行保修义务,但因不可抗力或用房不当等发生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乙方责任及义务:该房屋在购买总房款金额交清后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自交房之日起一年内代办房产证,有关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爱护房屋及配套设施,在使用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外装结构、用途及承重部位,不得在楼内(包括阳台、楼梯)存放超荷载物品,对有关共有设施应尽保护、维修的义务。乙方应遵守甲方住宅小区的有关管理规定,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太阳能安装由甲方统一指定,费用乙方自理。
八、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德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能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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