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为宗旨,从源头上抓好种子管理,促进种子批发商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保证种子质量,让农民用上“放心种”。峄城区种子管理站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种子销售质量承诺书》如下:
一、坚持从合法渠道调进种子,不从非法渠道调进种子,不经营未审定(认)定品种。
二、不经营假冒伪劣种子。所经营种子主动向种子管理部门申报抽样和留样备查,质量达国家用种标准,种子包装、标签达规范性要求,不经营未登记、未备案品种。
三、不发布违法广告,不虚假宣传,所作广告、宣传真实可靠,符合法律法规。
四、在种子经营中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自觉接受种子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五、若因不履行义务和违法经营,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自愿接受种子管理部门的处罚。
六、出售种子时依照相关规定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或其它有效票据,加强自身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种子经营档案。
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守信的原则参与市场竞争,维护种子经营秩序,履行约定和法定义务,加强农业科技知识的学习,提高对农民的科技指导服务能力,引导农民使用优良品种,促进农业丰产丰收。
八、接受广大农民朋友的监督、举报!
承诺(单位)人: 监督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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