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和实用的原则,甲方拟将烧成窑尾、烧成窑中、生料均化库等工程施工的土石方开挖(含运输)工程分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与安全,遵循平等互利、诚信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中3200t/d线土建工程项目部(朱敬水)所施工项目的土石方开挖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1)烧成窑中及三次风管1、2、3号窑墩、烧成窑尾、生料均化库所有项目的土石方开挖;
(2)在土石方开挖过程中施工道路铺设和挖除工作;
(3)在开挖过程中如遇10平方米以上,厚度在1米以上(含1米)的坚石时,由甲方代表现场确定;
(4)在土石方开挖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乙方应做好环保、环卫、协调、临设、安全);
4、分项土石方开挖工作安排以甲方任务单为准,乙方按任务单注明的工程量、施工尺寸、工期要求等等进行施工组织。
二、承包方式与结算:
1、土方挖运(开挖和厂内运输3km内)按综合单价7元/m3包干(含税价、油发票冲账),按图计算工程量_7=总价。
2、石方挖运(开挖和厂内运输3km内)按综合单价25元/m3包干(含税价、油发票冲账),按图计算工程量_20=总价。
3、无法按上述计量的计时台班,按300元/台班计算,台班安排需经项目部生产经理、经理、总经理签字方为有效。
三、工期要求:
1、以甲方任务单为准,
2、暴雨等不可抗力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工期方可顺延。
四、双方职责:
1、在乙方设备能满足生产进度需要的情况下,场地内土石方开挖工作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设备不能满足生产进度需要的情况下,首先由乙方另请设备进场协助施工,如接到甲方通知2天内不增加设备;甲方有权另请施工设备进场施工,独立工程单独结算,乙方已施工其中部分工程的,由乙方负责支付第三方工程款。
3、甲方提供施工任务单和进行放线工的程,乙方在控制线内开展工作,多挖责任属乙方。
4、乙方进场开始施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否则已完工程不结算,无条件自行离场。
五、工程款拨付
1、工程施工过程中,完成30%工程量,可支付已完工程量的50%燃料费。
2、施工项目经检测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结算完成后45天内支付结算款的40%。
3、余欠款项在9个月内付清,如未能支付,则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双倍计算利息。
4、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如乙方提出无理要求或到行政主管部门上访,按每发生一次支付甲方违约金伍万元。
六、工程技术要求:乙方按工程现状和施工规范的技术要求自行进行组织施工。土石方运输过程中场地内的道路维修、场地内及道路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安全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人员、车辆及设备等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费用。乙方应为此合同的实施对其相关人员购买安全方面的保险并承担费用。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合理组织人员、设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不可抗力、工作时间连续下暴雨、停水停电12小时以上,经现场施工员、生产经理、总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延长。否则乙方工期每顺延一天,乙方自愿从已完成工程结算款中支付甲方违约金500元/天,累计计算。
2、如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乙方无条件返工,乙方自愿从已完成工程结算款中支付甲方违约金500元/天,累计计算。
3、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每发生一次,罚款200元。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职责履行完毕,本合同失效。
十、合同纠纷及解决:通过项目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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