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购方):
乙方(销方):
甲、乙双方按 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后,签订此合同。
一、产品名称:
二、生产年限:
三、质量标准:
四、储存指标:
五、数量: 万吨整。
六、价格: 元/吨。
七、总金额(大写): 。
八、包装、运输及小麦质量的具体要求:
九、交货时间:乙方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签订合同数量在1万吨以内(含1万吨)的,乙方须在 年 月底前完成粮食发运任务,签订合同数量在1万吨以上的,乙方发运截止时间为 年 月底。
十、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及清退
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前按合同数量向 按每吨 元交纳履约保证金。
十一、验收办法:由甲方委托 市粮油食品检验所验收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的甲方不予接收。结算数量以 市粮食局储备处开具的入库单为准。超过本合同规定数量的部分甲谅予接收,收乙方自行处理。
十二、货款结算:甲方凭 开具的《储备粮油入库通知单》数量进行据实结算。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购货发票。
十三、甲方应当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或者抬级抬价,不得拒收、限收。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除发霉变质或者掺杂掺假的粮食外,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水份、自然杂质,按质论价,予以收购。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也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方式抵充售粮款。
十四、违约责任: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间向农发行申请贷款。贷款到位后,经银行核实库存后的7个工作日内(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的除外)向乙方支付足额货款。乙方未按本合同条款履行,视为违约,按照违约数量以每吨 元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根据情况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发运的稻谷发现新陈混装或以陈充新的情况,除拒收稻谷外,全部保证金不予返还。
十五、三合同履行过程中,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粮食局 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测试中心共同进行仲裁检验;商务处理由 市粮食局储备处协商解决。
十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方式( )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十七、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即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