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详见附表一:工程项目预算表)
1.4、 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承包方式
1.5、 工期天,本工程自月月
1.6、 合同预算价款(人民币大写):(实际金额以结算单为准)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场地中所滞留的物品,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水,电,场地并说明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审批、报建等手续,并承担各项收费,因以上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2、 甲方应在签定合同当日确认并签定平面方案图、水电图,开工后三天内确认并答复具体(剩余)施工图。
2.3、 甲方需要变更部分工程时,应在该部分工程未展开前提出。(包括采购采购该部分工程之原材料)。并征得双方同意该变更方案(签定变更单及边更后的方案图)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2、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及各种设备管线。
3.3、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工程成品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规定
4.1、 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前期工作或未按期及时提供应由甲方提供的任何物件到现场,影响工期,工期按影响工期时间顺延。
4.2、 乙方负责,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工期顺延。
4.4、 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积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而增加的费
4.6、 用。 在正常施工条件下,确保施工工期。如工程量增加,甲方供应材料受自然条件影响(如遇到台风、暴雨等),相应顺延工期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工程按验收合格移交。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本合同过程付款方式按第 条执行)
6.1、 总额为人民币 )税金甲方自理, 本项目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6.2、 第一次付费% ,签定合同当日前期备料(¥元) 第二次付费%,水电、泥水工程、木工工程进场(¥元) 第三次付款%,木工基本完工,油漆工进场(¥元) 第四次付费,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元) 工程造价(工程量)有增加时,甲方应依所增加额度按比例增加付款金额(含前期 以付工程款亦按比例及时增补)。甲方直接将款项打入乙方帐号,以银行转帐收据为依准(附:尾页乙方帐号)。
第七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7.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100元整。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支付给乙方合同工程预算总造价1%的滞纳金。以上总天数不能超过合同规定的工期,如超过乙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按甲方为违约方处理。
7.2、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应支付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100元整。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应先征求乙方同意并支付赶工措施费(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定)。
7.3、 乙方因应受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及现场堆放的物品、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7.4、 甲方未办理工程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和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5、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和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6、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
第八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8.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8.2、 当事人不愿意同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a) 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工程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9.2、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9.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单位电话:
传真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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