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项目
1、认真履行《会计法》,熟知国家法律、法规、财经政策及现金管理条例。掌握并能正确贯彻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能够解释、解答财会法规、制度中的重要问题。
2、负责资金中心的帐务设置。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按工作程序认真、细致地审核每一张记帐凭单。确保每一张记帐凭证会计科目运用正确,数据准确。
4、负责资金中心结帐工作,结帐前应检查所有业务处理情况,发现情况及时纠正,避免错漏。
5、每月及时提供银行对帐单,负责和各开户单位核对银行帐,对出现的差错进行及时调整。
6、负责保管资金结算中心公章。
7、负责资金中心会计档案的整理与临时保管,次年年初上交财务处档案室。
8、采取防范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9、根据学校规定,负责校内资金账户管理工作。
10、根据现金管理条例,负责现金收支。
11、根据会计电算化要求,按照会计科目规范填制现金记帐凭单。
12、负责核对库存现金。
13、根据会计电算化要求,按照会计科目规范填制助学贷款凭单、助学贷款凭证传递及核对助学贷款银行帐。
14、负责签发转账支票、电汇等转账凭证。
15、负责除助学贷款外的'其他内部单位的转账凭单的传递。
16、负责转账凭单的制作。
17、负责外部银行帐的核对。
18、保管对外开户所需的个人印鉴。
19、负责本中心所需票据的领取和购买。
20、每年度结合本岗位工作实际,撰写一篇资金管理方面的研究性报告并与每年8月底前上交。
21、按时高质量完成领导交办各项工作。
二、工作指标
1、确保帐务处理差错率为零。
2、确保资金安全率达到100%。
3、服务对象满意率不低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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