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
甲方(名称):
乙方(员工):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期满,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解除该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解除
甲方同意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自甲方离职,双方劳动关系终止,乙方无需提前30日通知甲方。
二、离职补偿
甲方同意在乙方离职时一次性给付乙方人民币 元整,作为对乙方的加班费要求及其它各类补偿或赔偿要求的一揽子处理费用。乙方确认并承诺收到该元的一揽子处理费用后,不再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因为乙方已向珠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该一揽子处理费用在乙方依本协议约定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并办理撤诉申请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三、离职手续
双方应自乙方离职之日起 日内办理完毕乙方的离职手续。乙方离职时应返还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甲方的所有物品、资料。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保险关系转移、党团关系接续等与劳动关系解除相关的一切手续。
四、保密义务
乙方离职后,对所知晓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保密义务。
五、乙方承诺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承诺不再基于双方原来的劳动关系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及诉讼或仲裁请求;不以任何方式及理由做出对甲方
及甲方员工有或可能有负面影响的言论或行为。
六、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守约方可要求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七、年终奖金
如果公司发放年终奖,同意另行支付20xx年年终奖给乙方。
八、其他
甲乙双方从签订本协议起,原劳动合同即行解除,基于原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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