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资人):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在办理完抵押合同后,办理该合同,抵押房产的借款金额根据抵押房产实际出售金额确定借款金额,抵押房产借款金额不得高于该抵押房产之出售金额。
第二条:借款人在办理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后,借款人才能将借款借出。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元整(小写)
元整。
第四条:借款限期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还款日期为___。
第五条:乙方以自有房地产一处位于沈阳市___区___街(路)___号___,为上述债务提供担保。
第六条:借款的实际还款日期以借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借款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合同约定:乙方支付费用方式为现金。如乙方未履行约定的,乙方同意将上述房产由委托人出卖,出卖的房屋价款优先赔偿甲方,乙方应配合委托人在一定期限内将房产交给买受人使用,如不配合,甲方有权通过指定法院解决。
第九条:超期交纳费用或超期还款的,除本合同约定正常交纳费用外,每日按借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乙方在不能还清借款时,乙方对提供担保的房产没有任何处置权,在这期间乙方对该房屋的变更、买卖、赠与等行为均属无效。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告之第三方的义务,以免发生更大的纠纷。
第十一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费用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乙方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清偿时,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在不能还清借款时,甲方可以凭此合同和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收条起诉至指定管辖法院。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在核实调查确认乙方抵押物清楚后,签定本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签定履行地点: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凡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时,由甲方指定法院解决。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市房产交易中心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出资人):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乙方(借款人):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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