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劳动法》,厦公综(20xx)1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保卫工作的通知》,厦公综(20xx)37号《厦门市学校保安员岗位职责(试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作为学校保安员的劳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要求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符合保安员条件,证明无违法犯罪前科(乙方提供新阳派出所协警证明);
2、乙方应加强在岗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3、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1)乙方每天到甲方新安小学上班10.5个小时,即:早上7:00----下午5:30;(2)每周上班5天,保员安要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溜岗。
4、保安上班时间应严格遵守《厦门市学校保安员岗位工作职责(试行)》,认真学习政治、业务和法律知识,尽职尽责,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保安服务。
5、保安员在维护甲方正当权益及查纠和阻止不法分子不法行为而受到侵犯和伤害时,所受侵害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对甲方的要求与约定
1、甲方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保安员,会同保安员建立联系制度,积极协调双方业务关系。
2、甲方应支付保安员劳务费每人每月1700元(含各类补贴和过节费),由区教育局按年度统一划拨。如甲方需要乙方保安员加班,可由甲方与保安员本人视情协商,一是可按乙方保安员本学期内应上班1050小时计算,所超时间的加班费由甲方每人10元/小时直接付给保安员本人;二是可由甲方安排保安员在其它时间内调休。
3、甲方应提供保安员值班所需场所、设施、设备和登记表等值班所需物品。
三、双方商定
1、保安员在承担甲方保安工作期间,因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造成后果,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治安刑事责任。
2、保安员在保安范围内,甲方未明确交待乙方保安员的隐匿性的贵重物品、危险品,若出现意外,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考核乙方保安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对工作表现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保安员上班时间不遵守《厦门市学校保安员岗位工作职责(试行)》或者不服从甲方管理,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经教育后仍不改正者,甲方可随时解聘。
四、甲方若遇较大型活动需保安员承担特殊保安任务时,乙方应积极配合,通力协作。
五、寒暑假月工资750元,应为学校服务9天。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xx年1月19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至20xx年7月1日止。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据。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共同达成协议后,方可终止合同,否则须付所聘用保安员一个月的保安费。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实施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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