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合同签署地:
甲方:
乙方:
为大力推广沈阳海源环保设备厂_______________产品的销售,甲方诚征各地经销商,乙方要求建立所在地的经销权,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薄利多销、利润共享的原则,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职责、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沈阳海源环保设备厂系列产品在_______________地区的销售。
2.甲方用心协助乙方开展产品推广活动,并为乙方带给产品信息,市场经营信息及推广指导。
3.乙方享有甲方授权代理的产品(包括产品商标和名称的使用)在授权区域代理权和经销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务必在所属辖区内用心开展销售活动,并告知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4.乙方能够自行制定当地的价格标准进行销售,但乙方须用心配合甲方维护其产品在市场上的价格稳定,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代理权,如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相应职责。
5.严禁对消费者做出不负职责的承诺,夸大或降低产品的功能及作用,严禁使用虚假广告进行宣传。
6.乙方对甲方产品经营状况、市场情报有保密义务;对市场销售状况、用户需求信息等有通报义务。
7.乙方不得再将产品代理权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该地区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
8.甲方不得委托该地区内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作为其代理或经销商,甲方收到该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该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的职责,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担义务:
1、承诺并保证作为产品的生产基地完全有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2、优惠带给样品和有限的带给一切能够带给的广告资料。
3、带给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省级代理以下除外)。
4、甲方将向乙方免费带给必须数量的产品资料。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状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带给。
5、应及时向乙方带给其产品在国内市场上最新的行业动态信息,经常带给有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6、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担职责或给予免费更换。
第三条、乙方的职责
1、应自费带给和持续一个有经营潜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到达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乙方应根据需要,在“地区”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签订合同和管理将由乙方独立负责。
3、乙方将配备足够的销售人员来配合市场销售的需求,全面了解产品的特性及用途,并能够承担现场检测服务和操作示范等任务。
4、供给甲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5、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将售出的任何甲方产品复制后用于商业目的。
第四条、价格、条件
1、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思考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状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定的合同同样有效执行,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3、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商定,但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应获得不低于__的折扣。
4、最惠条款甲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甲方此刻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带给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带给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五条、声明:
双方关系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只属乙方具有甲方的产品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自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年______月______日。如遇下列状况和条件,本协议应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三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三十天期终时即时终止。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状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即终止本协议。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三十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保证
1、标准,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贴合“地区”内的标准。能够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甲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贴合质量标准。
2、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职责事由,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3、质量,如乙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第八条、一般条款
1、不可抗力,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误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及(或)各个单独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职责。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海啸、地震、以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天灾、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状况、扣押、暴动、动员、暴乱、非暴力骚乱、革命、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工业干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掉、国有化、禁止进口或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其他类似或不类似上述原因而非该方或双方所能控制的。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双方失去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同样的相应的地位。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的`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2、转让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转让在未征得对方事前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应属无效。
3、商业机密,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期满后九十日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报。
4、通知,根据本协议规定所发出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书面形式,按上文载明的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可能按本节规定通知送达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种通知应视为在付邮日后七个营业日送达。而此种通知正式付邮的证件,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
5、法律,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应以中国法律为准。
6、仲裁,所有其他一切来自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或异议,在双方透过善意协商未能达成和解时,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应视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7、可分割性,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能够分割,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
8、保留权利,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侯不坚持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另一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
9、其他约定本协议包括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代替双方以前关于本协议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或声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10、关于本协议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以书面为之,并明确与本协议有关、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为证明起见,本协议作成一两份,本协议起自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后生效。
甲方: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年月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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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账号: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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