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参照三级物业服务的内容与标准执行。
二、基本要求:
1、公司证照手续齐全,严格遵守和执行《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配合完善廉租房的相关验收手续,与住建部门和业主鉴订相关托管、服务协议等。
3、有专职的管理人员、卫生保洁人员、设施维修人员。
4、按照管理方案,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5、保安值勤巡逻须佩带相关标志、行为规范、服务热情。
6、公示值班电话,业主有求必应,按照协议相关约定,解决维修等相关事宜。
7、按有关规定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
8、公布本年度物业维修情况,并向业主征求相关服务意见等。
三、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建立检修记录和档案等。
2、房屋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制定维修计划,向住建局申请专项维修资金,并通报该小区业主管委会。
3、根据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住建部20xx第110号),建立和完善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需提供装修申请和装修方案,由物业公司告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主管部门。
4、对违反规划乱搭乱建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予公布和上级不、主管部门。
四、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确保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2、共用设施设备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需更新改造的,及时制定维修计划,向住建局申请维修或改造,并向小区业主大会通报。
3、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动,消防通道的畅通。
4、确保楼道路灯完好率不低于90%。
5、不定期检查供水排污系统设施,避免因漏水等情况的发生。
五、房屋专有部位和设施的维修
1、属于业主专有部位和设施,需要维修时,采取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如室内外用电供水设施需更换修复时,业主购买材料配件,物业公司出人出技术协助维修,可适当收取手续费(或免费)等。
2、业主与业主之间出现因专用和设施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公司及时派员调解。
六、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24小时值勤,建立巡查制度。
2、车辆停放有序。
3、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4、调解小区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问题。
七、保洁服务
1、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2次。
2、小区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2次,楼道每日清扫1次,楼道玻璃窗保持干净,路灯处无蜘蛛网。
3、保持排污管道常年畅通,如有堵塞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年检查并清掏1次。
4、保持共用楼梯护栏清洁,地面干净,绿化带内无纸屑垃圾等。
八、绿化养护管理
1、对草坪、花卉、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化杂草、杂物。
3、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九、其它特约服务
保证人: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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