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草案)》的议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了鼓励公民积极从事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创造性的活动,促进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出版局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草案)》。这个草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提请审议。
国务院总理:李鹏
一九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