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乙方为提高甲方产品的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同时也为了对甲方工作的支持,经双方协商,就产品广告宣传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广告宣传方式
(一)墙体广告牌
在协议期内乙方在自己控制场地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产品宣传位置,悬挂规格为 的彩色户外墙体广告牌或 的店堂内墙体广告牌。
(二)宣传单、宣传册、宣传横幅、彩虹拱门、易拉宝、宣传展板
在协议期内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在临时特项活动中,委托他人印制宣传甲方产品的宣传单、宣传册、宣传横幅、彩虹拱门、易拉宝、宣传展板。分发给客户或放置于会场抑或乙方日常经营场所。
(三)经营目录彩色插页
乙方在年度《广东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经营目录》中为甲方印制宣传甲方产品或企业形象的彩页。彩页为大16K铜版纸。安排在经营目录的前面或后面及中间。
(四)出库单广告
在协议期内乙方在日常业务流程中使用印有甲方产品或企业形象的出库单,宣传甲方产品或企业形象。出库单规格为349.9mm_93.5mm。
(五)九州通医药网广告
在协议期内乙方将甲方的产品消息、形象及其他信息,发布在乙方集团所属九州通医药网,供他人浏览。广告形象设计和方式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征得甲方同意。
(六)车体广告
在协议期内乙方将已方所拥有或控制使用的货车车厢体提供给甲方做产品或企业形象宣传广告,画面规格为 。
第二条所有广告宣传形式,如需审批,由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宣传内容及所需审批的相关材料。如果未能审批通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不限于乙方为此已实际支付的所有花费损失。
第三条所有宣传形式的制作发布,由乙方委托他人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也可向乙方推荐可以制作、发布相关宣传广告形式的单位或个人,但相应票据交接由甲方自己承担责任。
第四条 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确定,由乙方通过第一条第 项规定的形式,对甲方产品或企业形象进行宣传。
第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广告宣传期限,乙方共向甲方收取广告费人民币 元。在乙方提供的宣传形式经甲方验收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第六条 对于需要长时间保存的宣传画面,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保持画面清晰、完整、清洁。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乙方所在地仲裁或诉讼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传真件有效。甲乙双方应客观、全面的履行本协议。
甲 方: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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