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 (身份证号 ) ( 以下简称担保人) 被担保人 (身份证号 )任中安检测中心湖北有限公司财务出纳
担保人愿意按下列条件为贵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范围:
1、保证被担保人在贵公司工作期间,不盗用、挪用公司资金等任何手段侵犯公司或公司客户利益,不做有损于公司形象和声誉的事情。
2、保证被担保人对其因工作失职、渎职、以及损毁公司财务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时赔偿。
3、保证被担保人在因离职以前向贵公司移交有关的业务、帐务和相关资料,并办理贵公司规定的一切相关手续。
4、保证被担保人严格保守贵公司的一切财务商业秘密。
5、保证被担保人在因任何原因离职以前,清理完结其经办的相关客户全部拖欠货款或其他形式的债务,如未能及时足额清结,应与工作交接人列明交结明细,交接清楚。
6、若被担保人不遵守上诉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未及时进行赔偿时,本人同意对被担保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向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
本协议自担保人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三、不可撤销
(一) 本担保书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贵公司与被担保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内容发生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而撤销或变更;
(二) 本担保书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贵公司与被担保人的劳动关系解 除、终止而撤销或变更;
(三) 本担保书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被担保人向贵公司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而撤销或变更。
四、附担保人、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复印件。 担 保 人: 被 担 保 人 :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武汉市汉阳区世贸锦绣长江一期2栋2单元5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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