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出租车营运事宜达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承租甲方出租车:,车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二、租赁年限:甲方于 年 月 日起至车辆报废之日止。
三、租赁费 元/月,并根据市场行情每年顺势调整至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租赁费在每月号收费,押金 万(小写 元),不能作租赁费使用。
四、从车辆交接日起,国家发放的燃油补贴归甲方所有。
五、乙方应具备营运车辆(出租车)所需从业资格证书:如签协议时不具备该证书,应在日内由乙方自行办理,否则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租赁期间如发生交通违章,交通曝光,事故以及第三者乘客及自身伤害和车辆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期间被抢,被盗,丢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经济纠纷,违法犯罪而扣车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八、车辆发生事故盈亏由乙方承担。
九、车辆必须按时参加,交强险和3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其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十、租赁期间,乙方不能擅自转租给另一个租赁员。
十一、车辆在乙方承包期内如甲方需出售车辆,乙方不能阻拦,甲方应提前通知。
十二、租赁到期后乙方应交回机件无损,性能良好的车辆,甲方如数返还乙方押金。
注明:以上如乙方在合同期间违约,车辆收回,押金不退,如租赁期间要乙方造成某包赔不起给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担保人承担负责。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住址: 住址:
乙方担保人:(签字)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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