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安装监控系统设备及施工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安装地点
第三条:工程造价 元(人民币)
第四条: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工程施工形式为乙方包工包料,系统工程所用设备、材料与招投标书数量一致。
第六条:付款时间
1、本工程总造价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首付款。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开始施工,施工完毕正常使用后甲方在一个月内付给乙方50%_______元,剩余部分10%_______元,甲方应在一年的质保期过后付给乙方(付款时乙方出具有效票据)
3、本工程如有变更须按签发变更单及调整价格.
第七条:双方责任
甲方:
1、 真实合法的施工所需文件及相关手续,施工和使用中涉及国家法规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条款与之相冲突的事项,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2、 工程开工前将施工区域清理完毕;
3、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施及资源;
乙方:
1、 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文件、图纸、资料和有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本合同签订时认为甲方已通过方案审核;
2、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施工,确保质量。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
3、 施工中注意保护甲方有形财产,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漏本合同中涉及甲方的设计方案、施工资料及相关文件。
第八条:工程变更
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设计及施工方案,确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费用调整。
第九条:工程俊工及验收
工程完工时即进行验收,以合同附件器材表为依据对工程建设当中使用的设备的型号及数量进行验收,如按效果验收或按GA803标准验收或有关部门及规范验收签发有效合格证明.
第十条:保修条件及期限
1、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完毕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负责 一年的免费维修保养,并负责终身维修工作。免费保修期内设备部件非人为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免费保修期外由乙方免费进行维修工作,只收取甲方的零部件材料成本费。乙方安装的设备在使用期间出现意外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只收取甲方的零部件材料成本费。
2、甲方在监控系统的日常工作中一旦发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内及时对甲方监控人员进行电话指导,如仍不能排除故障,乙方7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设备维修。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须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本合同遇下列情况解除:
1、履行完毕。
2、不可抗力或因一方违约至履行本合同已无必要。
3、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服务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其他条款:
甲方:(签章)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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