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委托方: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 (以下称“甲方”)
加工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一次性防尘口罩产品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委托加工产品
1、产品品名:一次性防护口罩,规格:175*95mm。
2、具体加工工艺和要求见合同附件产品技术要求。
二、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提前1日以书面、微信或传真形式向乙方下达 每批次加工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产品交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 后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否则,视为同意订单内容。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0%,若超过20%,双方另行协商。
3、合同期间甲方根据所需要加工的产品数量提供相应的原材料、包装等和 加工相关的材料,乙方根据甲方的原材料数量进行加工,严格控制产品报废率(次 品率),所有次品不支付加工费,并且乙方应按 _____ 元/个承担次品赔偿,直接在加工费中扣除。
三、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附件要求的技术标准。
2、产品包装必须使用甲方包装,不得标注乙方厂名、厂址等任何与乙方相关的信息,包装由甲方提供,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分装、包装、装箱。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乙方除承担因质量问题产品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外,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价值的100%以合格产品形式补偿给甲方,如因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而导致的产品问题则有甲方自行承担损失。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甲方已先行向客户赔偿的,甲方赔偿后由乙方补偿给甲方。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四、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标识和外包装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商、标志、外包装等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甲方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原辅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五、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货,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时间、数量按甲方订单要求,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甲方在收到产品后进行验收,验收依据为本协议附件技术标准以及国家、行业的相应标准(以较高者为准。
4、如乙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质量不符合标准、逾期送达乙方工厂或数量短缺时,乙方应在收到原辅材料或包装材料后1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甲方已经按期、如数向乙方交付了合格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
六、加工价格及费用结算
1、加工费用:按每只合格成品口罩______元计算加工费用,该费用含 ______ %税,含产品加工、封装、包装、装车、质量检验等费用,包含甲方因本协议项下事宜所需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
2、加工费用结算方式为: 。
3、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符合甲方要求且真实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七、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督检查乙方原材料和包装品的使用及产品生产,如乙方存在挪用滥用原材料和包装品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主张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出资重新购置同等数量及质量的原辅材料进行加工或解除协议。
2、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及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甲方提供,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加工,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3、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所有原材料、包装品以及本协议下产品(包括成品或半成品)、废料均归甲方所有,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均需全部返还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应按甲方向乙方交付的所有原辅材料及包装的市场总价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协议终止后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否则,乙方应赔偿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额无法确定的,按甲方向乙方交付的所有原辅材料及包装的市场总价格计算。
5、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且不得为任何第三人生产同样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不予支付加工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逾期超过3天的,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如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继续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乙方加工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和本协议约定,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赔偿损失,或有乙方出资购买相应原辅材料重新加工继续履行本协议。甲方因乙方加工不合格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失承担责任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有挪用滥用甲方原辅材料或包装材料、私自售卖甲方产品、延期交货、交货不足数量或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行为的,甲方可视情况要求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因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额无法确定的,按甲方向乙方交付的所有原辅材料及包装的市场总价格计算。
4、无论本合同在履行期内或已经履行完毕,乙方均应对本协议内容以及因履行本协议所取得或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资料、文件承担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本合同所称的乙方向甲方承担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以及甲方因索赔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九、不可抗力
1、遭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2小时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立即到达的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2天内向对方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事故报告或证明文件。如因未及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2、遭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务必尽力采取补救措施,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因当事方未尽补救责任造成的损失.当事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迟延履行责任。
3、如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就己履行部分进行结算,未履行部分不再履行;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暂时阻碍合同履行,双方可协商延期履行合同。
4、本合同不可抗力的范围适用法定不可抗力解释。
十、其他
1、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有利于本协议履行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作出补充规定(如各方出资和交付时间、数量等可以通过订单等形式予以变更或确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4、合同附件:产品技术标准。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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