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冀州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三公”经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对我局20xx年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专项检查机制
根据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张世房为组长、纪检组长刘永兴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三公”经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车辆使用与管理制度和科技局公务接待制度,要求局各科室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
二、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不得私设帐外帐和“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我局三公经费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0xx年“三公”经费支出25343元,不存在超支现象。
(一)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接待工作由主管局长审核同意,各项具体服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接待费用严格按照相关的接待标准执行,否则超支部分自付。经查,我局不存在公款吃喝玩乐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
(二)公款出国(境)费用
20xx年我局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情况
我局严格按按照上级关于公务用车的相关要求,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执行使用人填写派车单、办公室主任和主管局长审批的程序管理,确保公务用车的严控使用。
三、完善监管,防控共建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结果,我局对严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五项强化措施。
一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二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
三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遵循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控制接待标准。
四是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
五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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