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当前,随着疫情防控措施不断优化调整,加上冬季又是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传播流行高发季节,做好个人防护尤为重要。为切实有效阻断呼吸道传染病传播,市防控办向全市人民发出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倡议。
一、行动范围及要求
凡在信宜市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应主动配合“全民戴口罩”行动,口罩连续佩戴超过4小时或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不适且症状较轻的,建议您到药店购药(条件许可时,最好由健康的家人代购),对症处理,居家健康观察,多喝水、多休息,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如出现症状加重,请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特别是核酸(抗原)检测阳性人员,请规范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隔离,并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二、重点场所“凡进必戴口罩”
(一)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住院、陪护及办理相关业务、从事有关活动时;
(二)进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站场、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综合服务大厅、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和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相关场所时;
(三)乘坐电梯时;
(四)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等室外场所时;
(五)在疫苗接种点、核酸采样点排队等候时;
(六)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
三、重点岗位从业人员自觉佩戴口罩
(一)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
(二)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经营、销售等岗位从业人员;
(三)快递外卖行业装卸、分拣、运输、配送等岗位从业人员;生产车间、建筑工地及装修服务等岗位从业人员;
(四)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站场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综合服务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从业人员,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个体经营者。
以上倡议,请广大市民朋友共同遵守,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率先垂范,带头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并督促身边人员和亲属朋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共筑全市人民健康屏障。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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