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拟有偿聘用乙方为兼职会计,乙方愿意受聘。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此进行了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聘用期限和工作方式
1、乙方受聘为甲方兼职会计的期限为一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工作内容为账务处理。
2、乙方工作方式为兼职,无须在甲方办公场所坐班,乙方偶尔要求坐班的除外。
二、双方联系方式
为便于工作,双方现将联系方式告知如下:
1、甲方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
2、乙方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指定 为紧急联系人,紧急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
3、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均属有效,其中传真方式、电子邮件方式自发出传真、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快递方式、信件方式于送至本合同列明地址或在此遭到拒收时视为送达。一方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当告知对方,否则对方可以变更前的信息为准。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责令改进。
3、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的酬劳,事先预付或事后报销工作费用,并在业务量增加时与乙方协商调增乙方酬劳。
4、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兼职工作的条件,并予以支持和配合。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约向甲方收取服务酬劳,并报销工作费用。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兼职工作的条件,并予以支持和配合。
3、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良好的服务。
4、乙方应当接受甲方对其服务的监督,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切实改进。
5、乙方在其工作中应当尽量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保守甲方的秘密。
五、酬劳
1、酬劳标准:人民币 元/月。
2、支付时间:合同期限内按上述标准,每月底前一次性发放下月酬劳。
3、支付形式:现金、汇款、转账均可。
六、工作费用
项目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市内交通费、市外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合理差旅费用及打印复印费等合理办公费用(如有),根据具体情况由甲方先行支付,或者由乙方先垫付后报销。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续订
1、需要变更本合同时,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
2、本合同到期一个月前,双方就是否续订进行协商。双方均同意续订的,亦应在此期限内完成签署事宜。
3、任何一方欲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双方做好交接,本合同即提前终止。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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