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车位信息
车位地址: 号车位。
二、租赁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任何一方提前解除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正常结算租金,但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3.如因物业整体变动导致车位无法继续租赁的,双方可提前解除合同,除正常结算租金以外,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三、租金与押金
1.租金标准:¥ 元/每月,含物业服务费。
2.押金:¥ 元。
3.支付时间:
年 月 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租金及押金共计 元,对应租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后乙方应于每 个月的最后一个月 日前支付后续 个月的车位租金;
依此类推。
4.发票:甲方无须提供发票。
5.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四、其他
1.甲方除提供车位以外,不承担车辆及其财务的保管义务。
如发生车辆被盗抢等,如需要甲方配合向第三方进行索赔的,甲方应予配合;但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进行任何索赔。
2.乙方应接受车位所在的管理场所对车位的管理,如管理措施发生变化,乙方应按新的管理措施执行。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赁费,若乙方拖欠租赁费达3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车位没收押金。
4.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 0.1 %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向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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