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就矿山生产系统设备全部承包给乙方安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订购及乙方安装的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以及工程概况:
1、设备情况:见附表
2、安装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及面积:仁怀市江昊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场地内;
(2)工程安装项目:主机设备安装、线路铺排、支架焊接、运输皮带和调试;
(3)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4)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由甲方负责购进材料,乙方安装调试,未有甲方验收签字,材料、设备不得使用、安装。
第三条 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
甲乙双方商定:
(1) 年?月?日起,乙方派出工程技术工人员到达工地现场开始安装施工;
(3) 年?月?日止,完成设备安装及系统的调试运转;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甲方到场验收签字认可。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材料合格证、产品保修单、日常运行操作程序说明及故障咨询。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应签定合同的补充文本加以确认。
第四条 价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价款:人民币¥7.5万元(大写:柒万伍仟圆整),设备调试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 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交工,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累计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签字认可的除外。
3、 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4、 由于安装不合质量要求,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 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开工前_____天,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场地、接通施工水电;
3、开工前_____天,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已确定的设计方案图及安装施工清单;
4、甲方中途终止工程,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50%的违约金。
5、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20%。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6、 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
7、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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