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云水医院保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医院涉密文件与资料的管理,建立健全保密管理程序,有效维护医院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医院利益密切相关,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涉密文件、资料及相关人员的管理。 3、保密范围
3.1医院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2医院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3医院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4医院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5医院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3.6医院员工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3.7科技成果、正在研究的科研项目或设想、有价值的药物制剂配方; 3.8有涉密内容的音像带、图表等;
3.9其他经医院领导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3.10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4、密级确定
4.1医院涉密文件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涉密文件的密级由医院院长,或指定负责人,(下同)确定。
4.2“绝密”是最重要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的权益及经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4.2.1在医院经营发展过程中,能够直接影响医院权益或经济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奖金与提成收入等应列为“绝密”级。
4.3“机密”是相对重要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4.3.1医院年度规划、工作计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医院经营情况、员工工资性收入等应列为“机密”级。
4.4“秘密”是一般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4.4.1医院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应列为“秘密”级。
5、保密措施及内容
5.1属于医院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指定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及传递的医院秘密由网络管理人员负责保密。
5.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5.2.1非经院长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5.2.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完成,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2.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5.3属于医院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医院指定专职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5.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医院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院长批准。 5.5具有属于医院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5.5.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5.5.2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人员强调保密事宜; 5.5.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5.5.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5.6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医院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医院秘密,不得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医院秘密。
5.7医院工作人员发现医院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院长立即做出处理。
5.8属于医院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4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5.9医院成立保密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财务、办公室等为小组成员的保密小组。保密小组成员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半年自查一次,年终进行总结。 6、罚责
6.1凡与涉密事项有接触机会的员工都有自觉保守医院秘密的责任与义务。 6.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并视情节轻重扣发工资50元-500元。
6.2.1泄露医院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6.2.2违反本制度3.3、3.6、3.8条款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6.2.3已泄露医院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6.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当事人予以辞退,并视情节轻重索赔经济损失。 6.3.1故意或过失泄露第3条所列示的医院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6.3.2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医院秘密的; 6.3.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6.4因泄露机密导致医院重大经济损失的,医院保留付诸法律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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