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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作建设海油工程青岛场地三期气站PC

2023-03-11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关于合作建设海油工程青岛场地三期气站PC

工程项目问题的报告

海工英派尔工程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26日山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贵公司签订了海洋石油工程青岛制造基地三期项目动力站房总包合同,而山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负责人王谢飞在2009年10月6日取得该工程中标通知书后与承德天龙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油工程项目部负责人杨庆签订了工程合作建设协议书,按协议书约定,工程款必须进入双方约定的共管账户,可王谢飞未按协议执行,把土建工程分包给别的队伍做,只把安装部分给我项目部完成,目前工程已竣工,正等待验收,可工程款一分未打进共管账户,2010年6月1日在王谢飞办公室,他说他公司挪用60万工程款。目前存在以下问题,特报告如下:

一、工程施工过程中我项目部垫付资金及欠付款项: 1、欠付人员工资99000万; 按4人(有效时间)99000元,见下表

序号 1 2 3 4 小计 姓 名 杨 庆 陈 力 陈兴兰 韩世民 工资标准(元) 5000 5000 5000 3000 时间(月) 4 6 8 3 总额(元) 20000 30000 40000 9000 99000 2、欠付车费:3个月14600元(含单次调遣费);

3、欠付我项目部为土建垫付材料款约7万元(王谢飞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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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欠付我项目部垫付交通生活费用7万元(王谢飞已确认); 5、欠付我项目部安装人工费用及违约误工费用约18万元; 6、欠付我项目部安装辅料费用约17万元; 累计欠付款:603600元。

二、我项目部按双方合作协议应得利益款项:

工程截止2010年6月5日,按业主要求已基本竣工,目前正在进行调试移交使用过程中。根据我项目部与山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双方利润按我项目部占60%计算,我项目部应得利润为:

1、土建实际成本:65万 2、购买设备款:155万 3、安装实际成本:55万

4、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工程款约340万(最终按审计决算为准)

5、应付我项目部利润:

(340-65-155-55)*60%=39(万元)

山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应支付我项目部约100万元。

山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不协调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致使大量误工,工期一拖再拖,给我公司项目部造成重大损失。

我项目部强烈要求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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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我项目部未与山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结算之前,停止向山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支付工程款;如要支付应支付到双方约定的工程款共管账户上。

2、如贵公司已支付工程款,山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没有支付工程款,属于挪用,应追究责任。

3、如情况属实,请贵公司直接与本项目部结算工程款。 综上所述,请贵公司尽快予以解决。我项目部管理人员和部分技术工人一直在工地等待答复。

承德天龙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油工程项目部

项目总负责人:杨庆 授权项目经理:陈力

项目部现场安装负责人:陈兴兰 项目部现场安装技术负责人:王宝君 项目部现场材料负责人:黄经理

二〇一〇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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