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 组 长:王新军 副组长:张志坚 臧辛奎
成 员:赵存行 贾 峰 赫海岭 张仕兴 赵相彪 赵云龙
张京学 杨占军 朱海英 范广志 邓保功 郭相旺 张敬峰 薛连合
二、 报警程序 :
( 1 )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到操场集合,并向校长汇报本班人员情况,以便校长掌握准确信息。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 119 ),报告内容为:“大名一中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大名府路东段106号(东)、迎宾路西端路北”。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并安排专人值班。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 2 )学校领导在向县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三、组织实施:
1 . 学校领导和教职工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 . 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 . 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 . 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等
5 . 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6 . 如果可能,要迅速启用广播系统,学校领导用广播指挥师生疏散或灭火。 四、扑救方法:
1 . 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 . 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3. 扑救醇、酯、醚、酮等化学药品时,只能用二氧化碳灭火器。 五、注意事项:
1 . 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 . 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 . 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 .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大名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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