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为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根据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教育局与各中小学、幼儿园签订2015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建立校(园)长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安全责任制,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二、广泛深入开展对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集中讲座、开设安全教育课、课外宣传、放假前和开学后集中教育等形式,广泛开展对师生的消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食品安全教育、预防传染病教育和社会治安教育等,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校医务人员、保卫人员和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安全管理知识,参加相关培训。
三、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逐级检查考核,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四、加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力度。经常性、有计划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部位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
部位的检查每月一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责任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确定专人负责整改措施的落实,对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整改。
五、配齐配足保安,加强警务室标准化建设,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加强人防、物防建设,实现区、学校技防一体化。
六、实行校长每周到食堂(小卖部)检查一次动态管理机制,并作好记录。将食堂工人穿戴、健康体检、食品贮藏、进货台账、索证索票、食品留样、消毒卫生、消防设施等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重点检查内容,并针对不同隐患抓好限期整改。
七、保证学校严格执行政府食安部门相关要求,不购买和加工明令禁止的四季豆、芋荷杆、野生菌、马铃薯、酸菜、凉拌菜、牛奶、豆浆、青西红柿、亚硝酸盐及腐败变质、过期的食品。确保使用的食品及原料符合规定并在有效期,做到校内无“三无食品”。
八、加强学校治安和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制度,建立完善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办事处(社区)支持,做好学校治安秩序整治和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教育教学正常开展。
九、加强安全工作的检查督导。加强对安全教育,安
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的督导检查,并将安全工作作为教职员工工作考核的必要内容,确保全体教师认识上位,工作到位,保证质量。
十、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师生开展消防、应急疏散、紧急救护等演练活动,对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及设施进行有效监测,建立学校安全巡回检查制度。
校(园)长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教育局存档,责任书需张贴到学校醒目处。本承诺书一年一签订。如有变更,必须在7天内完成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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