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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OEM原指由采购方提供设备和技术,由制造方提供人力和场地,采购方负责销售,制造方负责生产的一种现代流行的生产方式。但是,目前大多采用由采购方提供品牌和授权,由制造方生产贴有该品牌产品的方式。 重要的是,我们的加工贸易大都还停留于初级模式———代加工(OEM)。虽说发展加工贸易是目前我们在比较优势下参与国际分工和交换的客观需要,但要想进一步分享产业链分工的利益,必须加快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搞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逐步实现由OEM向ODM(代设计),直至OBM(自主品牌)的转变。

国际制造中心总会不断寻找生产成本更为低廉的地区,这种趋势不可逆转。现在不抓紧自主品牌建设,仅仅为眼前成绩沾沾自喜,最终必会在国际分工中被无情抛弃。眼下,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尤其是资金雄厚、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先进,并具备庞大海外销售网络的大型跨国公司进入中国,这对加快外贸结构的升级同样也是一种助推力。

当然,这种升级不必一步到位。比如,现在可以加快加工贸易中间品的进口替代,使产品的价值链中有更多中间环节转移到国内,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创汇,同时扩大与上下游相关产业的联系,进一步提升加工贸易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由于我国劳动力众多,劳动力成本偏低,一些劳动密集产业将长期存在。但是,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应始终摆在重要位置。要紧紧盯住中高端产业、产品,制订政策,完善措施,大力进行研发,创造自主知识品牌,为我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的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坚定不移地朝着经济强国、外贸强国的目标迈出坚实的步伐。科技的飞速发展导致了产品生命周期的缩短。企业的竞争战略正从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为中心的生产型方式,向注重新技术应用、迅速推出新产品为中心的市场经营方式转化。据IDC的数据显示,在50—60年代,电子产品的生命周期平均10—12年,而进入90年代,这一数值下降为6—18个月。在新技术层出不穷的电子信息时代,企业经营者为了获取竞争

优势而竟相加大了对新产品的研究开发的投资力度,为了尽快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商品并占领市场,许多大企业将关键性部件自己生产,而将辅件以OEM方式承包出去,让其他企业生产。这样既可以保证缩短生产周期,又可以将节省下的用于购置生产设备的大量资金用于研究开发,使企业在时常响应速度方面保持了一个良性循环,企业还可根据市场态势的变化,适时地调整生产规模,从而有可能保持一个适应市场发展动态的、灵活的弹性生产机制。

从另一个角度讲,产品生命周期缩短,企业用于生产设备方面投资的精神磨损必然加大,为了降低机会成本而大量采用OEM方式进行生产,不能不说是充分利用外部资源的“草船借箭”之策。

ODM是英语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的缩写,指由采购方委托制造方,由制造方从设计到生产一手包办,而由采购方负责销售的生产方式,采购方通常会授权其品牌,允许制造方生产贴有该品牌的产品。

某制造商设计出一种产品后,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另外一些品牌的制造商看中,要求配上后者的品牌名称来进行生产,又或者稍微修改一些设计(如按键位置)来生产。这样做的最大好处是其他厂商减少了自己研制的时间。有些人也习惯性称这些产品是OEM,实际上应该称之为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原始设计制造商)。OEM和ODM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前者是由委托方提出产品设计方案——不管整体设计是由谁完成的——且被委托方不得为第三方提供采用该设计的产品;而后者从设计到生产都由生产方自行完成,在产品成型后贴牌方买走的。生产方是否能为第三方生产同样的产品,取决于贴牌方是否买断该设计方案。说白了,OEM和ODM的不同点,核心就在于产品究竟是谁享有知识产权,如果是委托方享有产品的知识产权,那就是OEM,也就是俗称的“代工”;而如果是生产者所进行的整体设计,那就是ODM,俗称“贴牌”。

OEM一词在电脑硬件产品中简直实在是太普遍了,像OEM光驱、OEM显示器、OEM鼠标什么的。有些人甚至以为它是一个有质量保证的品牌。那么,你对OEM又有多少认识呢?说一件产品是OEM产品是否就代表信得过呢?

其实,OEM与现代工业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一些著名的品牌商品制造商,常常因为自己的厂房不能达到大批量生产的要求,又或者需要某些特定的零件,因此向其他厂商求助。 这些伸出援手的厂商就被称为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原始设备生产商)。如将之引申到IT领域的话,则表示那些进行代工的生产商。例如CPU风扇,Intel或AMD公司本身并不生产,它们通常会找像日本三洋公司这样的专业电机制造企业作风扇OEM生产。

ODM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例如一些日本品牌的笔记本电脑实际上就是由台湾厂商代工生产的。事后,台湾笔记本电脑制造商只要修改某些设计细节或配件便可以以自己的品牌名称进行批量生产。原因在于它们为这些日本品牌作的是ODM而非OEM。当然,我们可以说它们都是从同一条生产线生产出来。

OEM和ODM两者最大的区别不单单是名称而已。OEM产品是为品牌厂商度身订造的,生产后也只能使用该品牌名称,绝对不能冠上生产者自己的名称再进行生产。而ODM则要看品牌企业有没有买断该产品的版权。如果没有的话,制造商有权自己组织生产,只要没有企业公司的设计识别即可。

在工业社会中,OEM和ODM可谓司空见惯。因为出于制造成本、运输方便性、节省开发时间等方面的考虑,知名品牌企业一般都愿意找其他厂商OEM或 ODM。在找别的企业进行OEM或ODM时,知名品牌企业也要承担不少责任。毕竟产品冠的是自己的牌子,如果产品质量不佳的话,少则有顾客找上门投诉,重则可能要上法庭。所以,品牌企

业在委托加工期间肯定会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但代工结束后,质量不敢保证。故此,当有的商家告诉你某件产品的生产商是某大品牌的OEM或ODM产品时,绝不要相信其质量就等同于该品牌。你唯一能够相信的,是这家制造商有一定的生产能力。

OBM 自有品牌生产(OBM)亦作原创品牌设计,所指的就是生产商有自行建立自有品牌,并以此品牌行销市场的一种作法。由设计、采购、生产到贩售皆由单一公司独立完成,或者管理外判

台湾厂商早期在国际分工的角色多是以OEM(简称委讬代工,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ing)为主要的业务型态,运用充裕的劳动力提供国际市场上所需的产品制造、组装之委讬代工服务。唯OEM生产的最大缺点在于订单来源不稳定,产品行销、设计阶段的利润无法掌握,因此某些OEM厂商随著产品生产经验的累积及新产品开发活动的投资,逐渐由OEM转型为ODM(简称设计加工,Own Designing & Manufacturing)业务型态;部份厂商更尝试建立自有品牌(OBM,Own Branding & Manufacturing),直接经营市场。

承接OEM业务的厂商主要是依据OEM买主提供的产品规格与完整的细部设计,进行产品代工组装,并依据OEM买主指定的形式交货。承接ODM业务的厂商则以自行设计的产品争取买主订单,并使用买主品牌出货。

纯OEM厂商的价值链活动以制造、装配为主,完全依循OEM买主所指定的规格生产。纯ODM厂商的价值链活动则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及装配,ODM厂商需具备产品设计开发及生产组装之能力,并能与ODM买主共同议定产品规格,并据以进行产品设计或改良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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