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铝合金窗
铝合金窗满足《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GJ32/J07-2005相关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未经表面处理的型材最小实测壁厚:门不小于2.0mm,窗不小于1.4mm; 2、与门窗框扇型材连接用的紧固件采用不锈钢件,不得采用铝及铝合金抽芯鉚钉做门窗受力构件连接用紧固件;
3、门窗框固定件采用镀锌钢片且厚度不小于1.5mm,宽不小于30mm; 4、门窗用密封胶条应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硅橡胶等热塑性弹性密封条;
5、门窗用密封胶为中性硅酮密封胶; 6、隐框窗应进行结构胶相容性现场取样复验;
7、门窗“三性指标”除满足设计要求外,厂家型式检验和现场实测不得低于以下要求:(1)抗风压性能不低于2000Pa;(2)气密性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q1不大于1.5m3/(m.h),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2不大于4.5m3/(m2.h);(3)水密性能未渗透压力不小于250pa; 8、按规定选用安全玻璃(详见附件1);
9、组合窗拼樘料与门窗框之间的拼接应为插接,插接深度不小于10mm,拼樘料上下左右贯通,每端比窗框边缘长30mm,两端与结构层可靠连接; 10、门窗中空玻璃应有露点检测型式检验报告且现场抽样复验合格。
二、塑钢窗
铝合金窗满足《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GJ32/J62-2008相关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塑料型材最小壁厚:外门主型材可视面平开门≦2.8mm,推拉门≦2.5mm;外窗主型材可视面平开窗≦2.5mm,推拉窗≦2.2mm;增强型钢最小壁厚:当门、窗主型材构件长度大于0.45m时内腔必须加增强型钢,门型钢厚度≦2.0mm,窗
型钢厚度≦1.5mm,型钢必须进行热镀锌处理,且镀锌层厚度不应小于12μm。
2、与门窗框扇型材连接用的紧固件采用不锈钢件,不得采用铝及铝合金抽芯鉚钉做门窗受力构件连接用紧固件;
3、门窗框固定件采用镀锌钢片且厚度不小于1.5mm,宽不小于30mm,用于组
合门窗拼樘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钢连接件,厚度不小于2.5mm,
4、门窗用密封胶条应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硅橡胶等热塑性弹性密封条;
5、门窗用密封胶为中性硅酮密封胶; 6、隐框窗应进行结构胶相容性现场取样复验;
7、门窗“三性指标”除满足设计要求外,厂家型式检验和现场实测不得低于以下要求:(1)抗风压性能不低于2000Pa;(2)气密性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q1不大于1.5m3/(m.h),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2不大于4.5m3/(m2.h);(3)水密性能未渗透压力不小于250pa; 8、按规定选用安全玻璃(详见附件1);
9、组合窗拼樘料应用与塑钢窗内腔紧密吻合的增强型钢作为内衬,组合窗拼樘料与门窗框之间的拼接应为插接,插接深度不小于10mm,拼樘料上下左右贯通,每端比窗框边缘长30mm,两端与结构层可靠连接,直接嵌入在门窗洞口边的预留孔内。;
10、门窗中空玻璃应有露点检测型式检验报告且现场抽样复验合格。
三、木门
木门扇满足《建筑木门、木窗》(JG/T122-2000)相关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门扇含水率小于12%;
2、人造木板甲醛含量、胶粘剂的TVOC和甲醛含量应提供与门扇用材相同的有效期两年内的型式检验报告,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其中人造木板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达E1级;
3、提供与门扇规格相同的有效期两年内合格的,薄木或单板贴面和贴皮的浸渍剥离试验表面胶合强度试验报告。表面胶合强度均不得低于0.4MPa, 浸渍剥离试验试件每一边剥离长度均不得超过25mm;
4、门扇应具有足够的整体强度,并提供与门扇规格相同的有效期两年内,沙袋撞击试验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检测标准GB/T14154和GB/T14155)
四、外墙弹性涂料
外墙涂料满足《弹性建筑涂料》(JG/T172-2005)相关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提供有效期一年内型式检验报告,包括以下指标:耐洗刷、耐碱性、耐水性、耐人工老化性、
耐湿变形、耐沾污性、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其中耐洗刷性/次 ≥2000,断裂伸长率大于150%;
五、内墙涂料
内墙涂料满足《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GB/T9756-2001相关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提供有效期一年内型式检验报告,包括以下指标:施工性、低温稳定性、干燥时间、涂膜外观、对比率、耐碱性、耐洗刷性,其中公共建筑耐洗刷性/次 ≥500、住宅耐洗刷性/次 ≥200。涂料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和游离甲醛限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 │测定项目 │限 量│ ├──────────┼───┤ │TVOC(g/L) │≤200 │ ├──────────┼───┤ │游离甲醛(g/kg) │≤0.1│ └──────────┴───┘
六、防水材料
1、SBS防水卷材满足《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2-2008相关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平屋面厚度不小于5mm,单位面积质量大于5.3kg/m3;坡屋面厚度不小于3mm,单位面积质量大于3.3kg/m3;
(2)提供与厚度规格相同的有效期一年内型式检验报告,包括以下指标:可溶物含量、耐热性、低温柔性、不透水性、拉力、延伸率、浸水后质量增加、接缝剥离强度、卷材下表面沥青覆盖层厚度、、渗油性、人工气候性加速老化; (3)提供有效期三个月内的热老化周期检验报告。
2、JS防水涂料满足《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JC/T894-2001相关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选用JSⅡ型;
(2)提供有效期一年内型式检验报告,包括以下指标:固体含量、干燥时间、拉伸强度、不透水性、背水面抗渗性、潮湿基面粘贴强度。
3、聚氨酯防水涂膜满足《聚氨酯防水涂料》GB/T19250-2003相关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提供有效期半年内型式检验报告,包括以下指标: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撕裂强度、低温弯折性、不透水性、固体含量、表干时间、实干时间、加热伸缩率、潮湿基面粘贴强度、定伸时老化、热处理、碱处理、酸处理。
七、墙地砖
墙地砖满足《陶瓷砖》GB/T4100-2006相关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 墙砖
外墙砖用通体砖吸水率3%≤E≤6%,耐污染性最低3级
厨卫间内墙用釉面砖,吸水率E≤3%,耐污染性最低3级;内照指数(IRa)≤1.0,外照指数(Ir)≤1.3
一般墙面用釉面砖,吸水率6%≤E≤10%,耐污染性最低3级;内照指数(IRa)≤1.3,外照指数(Ir)≤1.9 2、 地砖采用釉面砖
(1) 学校地砖用防滑玻化砖,吸水率3%≤E≤6%;厚度≥7.5mm,破坏强度大于
600N,断裂模数大于23Mpa;耐磨性小于393。内照指数(IRa)≤1.0,外照指数(Ir)≤1.3
(2) 住宅厨卫间地砖,防滑玻化砖,硬度为Ⅱ度,吸水率E≤3%, 厚度<7.5mm,破
坏强度大于950N,断裂模数大于20Mpa;耐磨性小于393。内照指数(IRa)≤1.0,外照指数(Ir)≤1.3
八、保温材料
保温材料满足《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32/J19-2007相关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保温板(屋面、架空层板底)
提供有效期两年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并包括以下指标:表观密度、压缩强度、抗拉强度、水蒸气透湿系数、尺寸稳定性、吸水率、软化系数、燃烧性能、导热系数。其中,燃烧性能不能低于B2级; 2、保温砂浆(外墙)
(1) 保温砂浆提供有效期两年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并包括以下指标:表观
密度、压缩强度、抗拉强度、吸水率、软化系数、燃烧性能、导热系数。其中,燃烧性能不能低于B2级;
(2) 提供外保温系统耐候性检测报告,且保温系统组成相关增强网、抗裂
砂浆、界面砂浆、抹面砂浆、保温砂浆材料型号、规格、品牌必须与耐候性检测组成材料一致。
附件1:安全玻璃使用部位要求及说明
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解释:本规定所指外开窗,指的是合页(铰链)或轴装在窗的左右侧、或上下侧,可以向外开启的窗。
(二)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解释:本规定所指窗,也包含建筑物内部的墙或隔断上的窗;玻璃底边指的是玻璃在框架中装配完毕,玻璃的透光部分与玻璃安装材料覆盖的不透光部分的分界线。 (三)幕墙(全玻幕除外);
解释:本规定所指幕墙,是由支撑结构体系与面板组成的、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或装饰性结构;全玻幕是指由玻璃肋和玻璃面板构成的玻璃幕墙。
(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
解释:本规定指各种倾斜安装以及水平安装的玻璃,只要该玻璃破碎后存在坠落的可能性,而玻璃的下方存在人员通行的可能性,应使用夹层安全玻璃。 (八)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解释:本规定是指玻璃下方悬空,玻璃起承受人员行走作用的玻璃板应使用夹层安全玻璃;玻璃下方不悬空的玻璃地面不在此列。 (九)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
解释:本规定应符合JGJ113-2003第9章《水下用玻璃要求》。 (十)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 解释:本规定所指包括:(1)门玻璃;(2)安装在门上方的玻璃;(3)安装在门两侧的玻璃,其靠近门道开口的竖直边与门道开口的距离小于300mm。 (十一)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解释:本规定是指《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和《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所称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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