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宣讲报告会的请示
州委: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民委关于组织开展贵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报告团巡回宣讲的通知》(黔族发电[2009]13号)通知要求,为组织好报告团在我州的宣讲活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建议如下:
一、 报告团基本情况
报告团由团长、5名报告人、2名工作人员,共计8人组成。每场报告会由5人分别依次作报告,每人15-20分钟,报告会时长控制在2小时内。
5名报告人分别是:胡凯旋,苗族,“全国模范个人”,中共贵州省福泉市高坪镇委员会书记;王菁,布依族,“全国模范个人”,贵州省兴义市布谷鸟民族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沈义勇,汉族,“全国模范集体”,中共贵州省大方县委员会代表;胡世宏,汉族,“全国模范集体”,武警贵州省总队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支队代表;伍兴权,苗族,“全国模范个人”,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猴场镇打哈村党支部书记。
二、 报告会组织及会务安排
1、报告团于11月9日下午抵达兴义,11月10日上午9点在州人民会场举行报告会;
2、报告会建议请州委或州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主持,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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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5名报告人就座主席台,另设报告席;
3、议程安排
(一)主持人宣布报告会开始 (二)全体起立,奏国歌
(三)主持人逐个介绍团长、报告人及听众到会的基本情况
(四)5位报告人依次作报告 (五)报告团团长讲话
(六)主持人总结讲话,宣布报告会结束
4、会议听众建议由州委办组织州直机关干部职工、各县市有关领导、解放军、武警官兵及学校师生代表等参会。
5、会务及接待工作建议由州委宣传部、州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落实。
以上建议妥否,请批示。
中共黔西南州委宣传部宣传部 黔西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200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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